辽宁,怀孕六个月的朱女士喝下了医生递来的“葡萄糖”。一口下去,不甜。她低头看瓶子——新柏氏细胞保存液,成分:甲醇,剧毒。医生给的,两次确认过的,怎么会是毒药?
8月7日,朱女士到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做糖耐量筛查。高姓医生让她自己从办公桌上的纸盒里取药。葡萄糖和细胞保存液混放在同一个盒子里。朱女士没做过糖耐,取药后不放心,两次找医生确认。医生两次都点头:“就是这个药”。医生还看了一眼她的水杯,提醒水不够300毫升。但她没发现药拿错了。
朱女士喝了一口,心里咯噔一下——不甜。葡萄糖怎么可能不甜?她翻过瓶子,瓶身赫然写着“新柏氏细胞保存液”,含甲醇,吞咽及皮肤接触均会中毒。她冲回诊室质问,医生当场承认:“是我马虎了”。一句“马虎了”,就能把剧毒物递给孕妇?
公开资料显示,摄入5到15毫升甲醇即可中毒、失明,30到70毫升就有致死风险。甲醇会对人的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尤其是视神经。朱女士喝下的那口,足以要命。她立刻自行催吐,随后在医院洗胃住院。
8月19日,朱女士向媒体反映,住院期间她感觉宫缩加剧,多项血液指标异常。她说事发十多天,医院没有安排专人处理问题,还催她出院。一个孕六月、刚喝下毒药的孕妇,医院在催她走?
8月20日晚,辽阳三院发布通报:承认“接诊医生将新柏氏细胞保存液与筛查所用的口服葡萄糖粉混放存放、现场核对不严、宣教指导流程落实不到位,院内制度执行不严格”。通报称,朱女士误服后24小时内血液甲醇浓度检测为0,孕妇和胎儿各项指标持续监测均正常。涉事医生已暂停执业。
但通报引发更多疑问。血液甲醇检测为0,不代表完全没有风险。朱女士亲述的宫缩加剧和指标异常呢?通报只字未提。医院“深表歉意”,却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处理方案。
这起事件暴露的,远不是一个人的疏忽。剧毒的细胞保存液和口服葡萄糖放在同一个盒子里——这本身就是管理上的巨大漏洞。高医生“现场核对不严”,但她“不严”的不只是核对。把毒药和糖水混放,是她干的。让孕妇自己从混放的盒子里取药,是她安排的。两次确认都没发现问题,是她点头的。朱女士问她,她说“就是这个药”——一个医生,把自己亲手混放的毒药,亲手递给了孕妇。整个链条上每一个环节都在失灵。
如果朱女士没有发现不甜,如果她像信任医生一样一口喝完,会怎样?一个六个月大的胎儿,一条鲜活的生命,差点被一瓶混放的毒药终结。
医生“马虎了”三个字,太轻了。轻到配不上朱女士这半个月的恐惧,配不上她腹中胎儿承受的风险,也配不上公众对医疗安全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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