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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年轻时就是沛县一霸,原名刘季,说白了就是“刘老三”,家里种地他嫌累,每天带着

刘邦年轻时就是沛县一霸,原名刘季,说白了就是“刘老三”,家里种地他嫌累,每天带着樊哙、周勃这帮小弟在县城晃荡,没钱喝酒就去酒馆赊账,醉了直接躺灶台边睡觉——活脱脱一个古代“街溜子”。
 
古时候家里兄弟按伯仲叔季排序,季就是排行第三,放到现在说就是刘家老三,刘邦这个名字是他后来有了身份之后才改的。
 
他家世代靠种地过日子,父母和两个哥哥天天下地干活,唯独刘邦打年轻时候就不愿意碰农活,家里人劝他踏实种地谋生,他从来不听,整天往沛县县城里跑。
 
他在县城里常年跟着樊哙、周勃几个人四处游荡,樊哙是城里杀狗卖肉的小贩,周勃靠编织竹筐糊口,乡里办丧事的时候他还会去帮忙吹丧乐,几个人出身都普通,却跟刘邦走得最近。
 
刘邦身上几乎没什么积蓄,最大的喜好就是喝酒,县城里两家寡妇开的酒馆,他是常客,兜里没钱就直接跟店家赊账,从来不会主动按时还钱,喝醉之后随便找地方躺下就睡,酒馆灶台边、长条板凳都是他常过夜的地方。
 
两家酒馆老板一开始也想催他结清酒钱,但是只要刘邦进店喝酒,当天店里来喝酒的客人就会比平时多很多,生意能翻好几倍,店家看他能给自己带来客源,每到年底对账的时候,都会把记录欠账的木简折断,主动免掉刘邦一整年的酒钱,不会上门讨要欠款。
 
除了赊酒,刘邦还总去樊哙的肉摊吃狗肉,多数时候也是吃完不结账,樊哙做的是小本生意,被他常年白吃心里不舒服,还特意把肉摊搬到河对岸躲避,刘邦还是想办法过河找他吃肉,樊哙最后也只能任由他来。
 
刘邦和身边这群兄弟平日里在县城各处闲逛,跟县衙里大小官吏都能搭话,他说话做事不拘束,不会刻意讨好当官的人,偶尔还会拿县衙小吏开玩笑,县城里不管是底层商贩还是衙门办事人员,都认得他。
 
到成年之后,刘邦才通过当地举荐,当上泗水亭长,算是有了一份秦朝基层差事,管着乡里治安、押送徭役这类杂事,这份差事也没能改变他闲逛交友的习惯,只要有空依旧和樊哙、周勃等人凑在一起喝酒闲聊。
 
后来秦朝征调百姓去骊山服劳役,刘邦负责押送本地百姓上路,路上不断有人偷偷逃跑,他估算走到目的地所有人都会跑光,干脆夜里解开押送百姓的绳索,让大家各自逃命,有十几个青壮年愿意跟着他一起躲进山里,樊哙、周勃也跟着进山陪着他,这是这群人第一次跟着刘邦做脱离官府管束的事。
 
再往后各地百姓起兵反抗秦朝,沛县本地官吏萧何、曹参担心起兵失败被朝廷追责,主动派人进山找到刘邦,请他回沛县牵头起事,樊哙、周勃带着山里跟着刘邦的人回到县城,沛县百姓推举刘邦做领头人,当初跟着他在县城游荡的这帮底层兄弟,从此跟着他四处征战,后来大汉建立,樊哙、周勃全都封了侯,成了开国功臣。
 
我个人看法,很多人只看到刘邦年轻时候游手好闲、到处赊账,觉得他早年不成器,但是他能长期结交樊哙、周勃这类底层老实人,还能让酒馆店家、肉摊小贩包容他,本质是他待人没有架子,愿意和各类普通人相处,懂得收拢人心,早年在沛县四处游荡积累下的人脉,是他后来能拉起队伍成事的关键,一个人能不能做成大事,从来不能只看年轻时候的行事模样。
 
官方信源: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东汉班固《汉书·高帝纪》、中华书局校注版《史记》权威译注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