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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玩不起!”上海,一名44岁网约车司机连续两个月工作16小时,结果在收工

“保险公司玩不起!”上海,一名44岁网约车司机连续两个月工作16小时,结果在收工充电时突然猝死,留下六口老小。事后,保险公司以“死时未在驾驶位”为由拒赔60万元。家属悲愤之下将其告上法庭,面对这份冷冰冰的拒赔理由,法官的判决大快人心!
 
李某,44岁,某平台注册网约车司机。2023年10月26日起,他每天早上6点出车,晚上10点收工。两个月,一天没歇。
 
平台为他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司机猝死赔偿”特约条款,保额60万元。这份保单本是他跑在路上的一份底气,结果却成了家属和保险公司对簿公堂的导火索。
 
2023年12月23日下午3点54分,李某送完最后一单乘客,驾车来到快速充电站。车刚停稳,他下车准备插枪。仅仅1分钟后,他蹲在车旁,身体明显不适。挣扎着站起来,又过了2分钟,重重倒地。当天下午4点23分,人没了。44岁,上有70多岁的父母,下有3个孩子——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8岁。家里的顶梁柱,说塌就塌了。
 
家属拿着保单去理赔。保险公司的答复冷得像冰——“猝死时不在驾驶过程中,车辆处于静止状态,不符合理赔条件”。一句话,60万,不赔。
 
什么叫“在驾驶过程中”?按保险公司的逻辑,必须坐在驾驶座上、车在跑,才算数。下车充电,哪怕只离开驾驶座1分钟,就不算。这种解释,说白了就是咬文嚼字、死抠字眼。
 
家属不服,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之上,争议焦点清晰明了——李某猝然离世,此情形究竟是否落入保险责任的范畴之内,成为众人关注的核心。
 
法院审慎审阅了保单,问题随之浮现。保单“特别约定”第十一条载明:“于驾驶本车期间,在车上突发疾病死亡。”但附加险条款第二条写的却是“从事合法运营过程中”。一个说“驾驶”,一个说“运营”,范围完全不一样。
 
两份条款,互相矛盾。谁写的?保险公司。民法典有规定:格式条款理解有争议,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自己写的条款自己都说不圆,怪谁?
 
法院的判决更狠——直接穿透了文字游戏,看到事情的本质。
 
法官说了三层意思。第一,发病不是瞬间的事,是一个连续过程。李某停车后1分钟就蹲下了,从医学和生活常识判断,病根儿早就埋下了,还在驾驶座上就有了。第二,充电是网约车运营的必要环节,不是工作的“中断”。电车不充电怎么跑下一单?把充电时间排除在“工作过程”之外,等于让司机充电时不算在工作——荒唐。第三,劳动者的保障应该覆盖整个工作过程。不能因为人下了车,保障就断了。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60万元理赔款。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上海金融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茅建中说了一句话,值得所有平台和保险公司刻在脑门上——“无论用工形态如何变化,劳动的价值不会变,劳动者的尊严不容打折,权益保障不能缺位”。
 
这话说到了根子上。
 
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快递员,这些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每日风驰于道路之上,争分夺秒、马不停蹄地奔忙,用汗水与拼搏书写生活篇章。他们的工作别具一格,既无固定的办公场所,亦无传统意义上的“工位”。对他们来说,车就是办公室,路就是工位。充电、等单、接单、送客,环环相扣,哪一环断了都跑不下去。
 
保险公司拿“不在驾驶位”说事,表面上看是在抠条款,本质上是在用工业时代的思维去套数字时代的劳动。坐在工位上才算工作?那网约车司机一天得“下班”多少次?充电时算下班,等单时算下班,那他们到底什么时候算在工作?
 
这个判决的意义,远不止60万。它给所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传递了一个信号——你的劳动,法律认。你的命,法律护。那些试图用文字游戏逃避责任的公司,法庭上见真章。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44岁司机为网约车充电时猝死,保险公司以车辆停驶为由拒赔 法院:该赔!》,2026年8月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