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待罪犯的“人权”上,真该学学美媒梅姨是轰动全国二十余年的连环拐卖儿童案核心中间人,2003至2005年,与其他人贩子结成团伙,拐走9名幼儿。2023年多名同伙被执行死刑,2026年3月广州警方抓获潜逃二十余年的梅姨。8月初,多名受害者收到检察院文书,才知道梅姨本名谢家梅,真实姓名正式对外曝光,。经过“法律专家”多年在“人权”的努力,内地现在对嫌疑人都不敢提名字,轻易不通缉,有图像也都打马赛克。经常看美国新闻,甚至香港新闻的朋友都知道,美国执法部门是直接向媒体曝光嫌疑人正面照片,港媒也是报全名。按照内地“专家”标准,这些人都没定罪,不能认定有罪,就算是有罪了也要保护它们隐私权,以后出来可以重新做人。考虑得倒是挺圣母的,就是没考虑如何保护遵纪守法合法纳税的普通人的人权。都说法律专家都师从欧美,怎么这方面不学学人家美国?梅姨真实姓名首曝光被梅姨拐卖者称已被养父母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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