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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赚魔怔!”重庆一群游客在伊犁旅游,因为旺季酒店房间不够,两个女子只能睡在自

“赚钱赚魔怔!”重庆一群游客在伊犁旅游,因为旺季酒店房间不够,两个女子只能睡在自己车里过夜,结果被酒店收了150元“过夜费”!游客懵了:“车是我的,油是我的,停车费我也交了,睡自己车里凭什么给酒店交住宿费?”



7月29日,重庆游客王先生在伊宁一家酒店退房时,发现账单里多出150元“车上过夜费”。这笔钱既不是房费,也不是停车费,让同行人员十分不解。



事情始于7月27日晚。王先生一行经过十多个小时车程,于23时左右抵达伊宁市伊美臻选酒店,却被告知店内只剩一间大床房。



当时正值伊犁旅游旺季,周边住宿紧张。众人继续找房仍未补齐床位,两名同行女性只好在自家车内休息,车辆停放费用照常支付。



7月28日,酒店工作人员又将他们介绍到亲属经营的另一家酒店。那边同样少一间房,其中一名女性再次回到车里过夜。



29日结账时,酒店按每人每晚50元收费:27日晚两人100元,28日晚一人50元,合计150元,项目名称写成“车上过夜费”。



王先生认为,车辆属于自己,油费自行承担,停车费也已缴纳,睡在车里的人没有占用额外床位,酒店应说明这150元对应了什么服务。



他随后要求开具正规票据。前台起初没有及时处理,报警并经协调后,酒店才出具票据,项目栏写着“车上住宿费”或相近表述。



酒店方面曾以安全管理为由解释,称不允许客人在停车区域的车辆内留宿。但是否允许过夜,与能否事后收费并不是一回事。



若酒店认为车内留宿存在风险,应在停车或入住时提前告知,也可以要求游客停止这一行为,或协助寻找其他住宿地点。



有人猜测,车内人员可能使用过客房里的卫生间、空调或洗浴设施,但素材没有提供相应事实,这种推测不能替代明确标准。



即便确有额外人员使用设施,酒店也应事前说明入住人数、访客规则和计价办法,不能用含义模糊的收费名称笼统结算。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随后介入,并明确表示这项收费不合理。监管人员认为,收费必须有清楚依据,同行游客也应得到基本尊重。



8月3日,酒店负责人马女士联系王先生道歉。她解释,酒店开业不足一年,自己外出期间由他人临时管理,内部执行出现问题。



酒店最终退还150元,并额外补偿1000元,同时表示将加强员工培训、完善收费和服务流程,双方的直接纠纷由此得到处理。



这件事金额不大,却因收费名目离谱引发关注。游客在房源紧张、深夜难以重新选择住宿时,议价和离店能力都较弱。



争议的核心并不是游客想少付150元,而是这笔钱没有对应清晰、公开、事先告知的服务内容,酒店把管理要求和收费权混在了一起。



我认为,酒店真正需要吸取的教训,不是以后换一个更好听的名称,而是任何价格都必须建立在明确服务、公开标准和消费者知情同意之上。



旺季房源紧张,商家可以调整房价,也可以制定停车、访客和安全规则,但必须在交易前讲明,不能等客人退房时再补收费。



游客在车内留宿是否安全,可以讨论;酒店是否有权制止,也可依据场地规定判断。可安全责任不能直接折算成收费。



一笔小费用影响的不只是某家酒店。旅游口碑往往建立在订房、停车、结账这些细节上,一次不透明就可能让游客否定整段旅程。



伊犁旺季客流集中,住宿资源承压是客观事实,越是在供不应求时,经营者越应守住边界,游客选择少不等于收费权无限扩大。



监管介入、酒店退款并补偿,说明问题还有修正空间。但真正整改应把房价、停车费、额外入住人员和访客规则全部公开。



文旅市场拼到最后,不只是景色和流量,更是诚信与服务。150元可以退,1000元也能补,可被消耗的信任很难靠道歉完全恢复。



经营者可以管理场地,也可以拒绝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但不能凭空制造消费。把规则说在前面,把价格写得明白,才是长久经营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