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厦门,一位女子因为荷尔蒙上头,爱上了自己的男同事。两人下班后经常约会。可公司偏偏禁止办公室恋情,看到他俩在单位眉来眼去、腻腻歪歪,就直接搬出内部规定来压人。女子年度业绩干了280万,本该拿到15万奖金,公司却硬是不发,理由是:谁让你俩违规谈恋爱?这钱,就不给了。
“我跑出来的业绩,跟我跟谁谈恋爱,有半毛钱关系吗?”
蒋女士站在人事部的办公桌前,气的声音都变了。对面坐着的HR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没接话,只是把几张纸又往前推了推,只见其中一个条款上赫然写着:违反公司铁律者,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蒋女士盯着那行字,觉得有点可笑。她在厦门这家公司干了两年,做的是销售。2019年一整年,她把命都快搭进去了,早上七点出门,晚上十点还在加班。年底业绩一算,已经达到280万,且位居全公司第二。
按公司那个的奖励计划,第二名的奖金是15万购车奖励。可到了2020年5月这个约定的颁奖时间,账上始终没动静。
直到主管把她叫进办公室那天,她才明白怎么回事。
“小蒋,你跟你们部门那个谁,在谈恋爱吧?”主管往椅背上一靠,语气听着随意,眼神却没离开她脸。
蒋女士没否认。她跟男友同部门,这瞒不住谁,两人下班后经常一起走,在公司也时不时坐一起吃饭,偶尔在走廊擦肩而过眼神也往一块儿飘。这些大家都看在眼里,可当时谁也没说啥。毕竟工作归工作,业绩摆在那儿呢。
主管看她不吭声,接着说了句:“公司那条规定你入职时签过字的。同部门不能谈,谈了就得自己承担后果。”
蒋女士想辩一句“那是下班之后的事”,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清楚,公司既然拿这条说事,说什么都不好使。
但从那天起,一切都变了。开会时领导的目光老往她这边偏,茶水间里有人交头接耳,她一去就安静。有回她在走廊跟男友多聊了两句,转头行政就来找她,话说得客气,意思却硬:“注意影响,别让大家难做。”
更过分的是,奖金继续拖着,没人提,没人催,好像那15万压根就没存在过。蒋女士等了又等,终于等不住了,自己跑去人事部问。结果却被HR告知,她因为违反铁律,奖金被取消了。
“那条规定我签过字没错,”蒋女士盯着HR,“可这不等于我卖了自己谈恋爱的权利吧?业绩是我凭本事干的,跟我跟谁处对象有什么关系?”
但HR只是摇摇头,说按规定就是这么办的。
蒋女士没再多说。5月15号,她申请了劳动仲裁。5月31号,办了离职。
仲裁结果出来得比预想快,公司得把那15万全额付给蒋女士。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公司不服,告到法院了。
一审法庭上,公司咬死一点:规章制度员工签过字,违规就取消资格。
但法官并没有惯着公司。判决直截了当:禁止办公室恋爱的规定违法,无效;15万奖金是人家拿业绩换来的,不是公司施舍的,达标了就必须给。至于蒋女士提前离职也好、没有购车凭证也好,这些都不能拿来当扣钱的由头。
公司不服,又上诉。二审还是维持原判:这钱必须给。
只能说,上班干活,下班谈恋爱,是每个人的自由。公司立规矩管上班管干活管纪律,天经地义。可管到员工跟谁谈恋爱象,再拿钱来要挟人听话,这就变味了。
好在法律是讲理的地方。法院这一判,不光替蒋女士要回了那15万,也给所有打工的人提了个醒:规矩再硬,硬不过法律;公司再大,大不过一个理字。该争的就得争,法律站你这边。
信源:上海市总工会 2026-07-30 ——单位拒付15万奖金!竟因违反“同部门不许恋爱”铁律!法院:恋爱自由!全额付奖金
文|旧时光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