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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男子查出重病晚期,正要花钱治疗,结果被当头一棒:自己的合作医疗根本没缴

福建南安!男子查出重病晚期,正要花钱治疗,结果被当头一棒:自己的合作医疗根本没缴费,所有费用只能自费。男子当场懵了,他这两年每年都准时把医保钱转给村干部代缴,手机里完整的转账记录清清楚楚,一分没少、一次没拖,怎么偏偏就没参保?家属又气又疑惑,立马向上投诉维权。后续当地纪委介入彻查,最后表示,村干部没有私吞钱款,只是片区人多、事务繁杂,工作失误。事后村干部主动拿出1.5万元补偿男子损失。事情曝光网友不淡定了。

谢先生在2026年2月查出癌症晚期,住进医院准备治疗的时候,才发现一个晴天霹雳的现实:自己连续两年的医保根本没有交上,所有看病花销全部要自家掏钱。

谢先生的女儿说,这几年每年都按时把医保费用转账给村里负责办事的村干部谢某,一直都是托对方帮忙代为缴纳医保,钱是实实在在转出去了,手里转账记录全都留着。

一家人理所当然以为,钱交过去,医保就正常参保了,谁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纰漏。

等到家里人去系统里一查,2024、2025这两年,父女二人压根就没有参保记录。

自己按时掏了钱,到头来医保处于断缴状态,重病躺在医院却享受不了医保报销,高额治疗费压得整个家庭喘不过气。

家属心里难免怀疑,交到村干部手上的这笔钱是不是被私自截留了,于是就向上进行了投诉举报。

当地纪委接到群众反映之后立刻介入调查,核查完资金流水之后,表示没有查到村干部私吞这笔钱的证据。

给出的解释是这名村干部分管的片区住户多、人员繁杂,工作忙乱之下,出现了漏缴的工作失误。

事情出了,后续补救措施也跟上了。涉事村干部拿出1.5万元,补偿给谢先生当做治疗开销,当地政府也出面协调,想办法给谢先生办理职工医保,同时表态,后续会针对这名村干部漏缴医保一事,作出严肃处理。

这件事表面定性是“工作漏缴”,可后果却要普通老百姓来扛。

试想普通农村家庭,遇上癌症晚期,本来就度日如年,满心指望医保能分担一部分经济压力。

老百姓老老实实把钱交上去,出于信任把参保这件事托付给村里办事人员,老百姓不懂复杂系统,只会觉得钱交出去就万事大吉,哪里会想到要年年自己上网核对参保状态。

很多农村地区,不少年纪大的村民不会线上操作缴费,习惯性把钱交给村干部帮忙代办,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这份信任不应该成为工作马虎的借口。

片区人多不能当成犯错挡箭牌,收了群众的钱,就该把事落实到位,收一份钱就要办好一户参保,这是最基本的工作本分。

漏缴两个年头,整整两年时间,中间没有任何人发现异常,如果不是这次重病住院暴露问题,这个错误还不知道要瞒到什么时候。

纪委调查没有查出私吞,不代表这件事就可以轻飘飘归为无心之失。

工作失职带来的代价太重,一旦遇上大病,对一个普通家庭就是灭顶打击。1万5千元补偿,看着是弥补,可对比癌症的治疗开销,这点钱杯水车薪。

网上还有不少同类悲剧案例,有人没参保查出乳腺癌,补缴之后还有等待期,全部医药费自掏腰包;还有人多年断缴医保,突发重病瘫痪,几十万开销全部自家承担。这些案例都在敲响警钟。

这里也给普通人提个实实在在的醒,不要完全把医保缴费这件事全部寄托他人手上。

哪怕委托别人帮忙交钱,千万不能当甩手掌柜。每年交完费用之后,一定要自己上小程序、政务平台查一遍,确认参保状态显示正常。

钱交了不算完事,系统显示参保成功才算真正办好。

信任归信任,纸质、线上凭证一定要自己留存好,多花两分钟核对,能避免未来遇上大病时,追悔莫及。

基层代办缴费的流程,也急需完善监督核查机制,不能总等到群众出事之后,才来事后补救。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无偿帮忙受托办事,只要存在故意或者严重疏忽,给对方造成损失,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村民免费委托村干部代缴医保,属于无偿帮忙办事,村干部连续两年收钱却没帮忙参保,是明显的严重工作疏忽,直接导致村民重病无法报销,产生巨额自费医疗费,所以村干部理应赔偿损失,他主动赔付1.5万元,也是理所应当的责任弥补。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村干部履职不当、损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乡镇部门有权督促整改追责。

代缴医保是村干部的基础本职工作,他的工作失误,直接剥夺了村民正常医保报销的合法权益,不光要赔钱,相关部门也可以依规对他进行问责、通报处理,同时整改村里医保代办、核对、复盘流程,杜绝以后再出现同类失误。

素材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