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家住浙江的李女士下班回到家,发现月薪15,000聘请的月嫂并没有陪着宝宝睡觉,而是在她房间里玩手机,把宝宝一个人丢在房间里睡觉。
请月嫂,本来是为了让产妇少操点心、让孩子得到更细致的照顾。可浙江杭州的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1.5万元请来的月嫂,最后不仅因为看护孩子敷衍被辞退,还在收拾东西时和她动起手来,离开后又多次上门敲门、在小区附近徘徊。
7月29日,忙碌一天的李女士下班归家。踏入家门,她惊觉月嫂并未陪伴宝宝,寻去,竟发现月嫂置身自己房间,正全神贯注地摆弄着手机。孩子则被独自留在床上睡觉。因李女士新近乔迁,为宝宝备置的护栏尚未送达。倘若孩子翻身滚落,其后果不堪设想,实非任何人所能承受。
李女士对此十分生气,质问月嫂为什么把这么小的孩子单独留着。对方却不以为然,反问孩子不是还没摔下来吗,言下之意是李女士太挑剔。可在照顾婴幼儿这件事上,哪能等到孩子真的摔伤了,才承认存在问题?
其实在这之前,李女士已经发现月嫂工作不上心,对孩子照看得比较敷衍。考虑到临时换人不容易,她一开始只是提醒,并没有马上辞退。此次,李女士眼见月嫂将孩子置于床上,自己却躲入房间玩手机。她积攒的怒火瞬间爆发,再也无法忍耐,当即要求月嫂收拾行装离开,同时称工资会依规正常结算。
月嫂满脸不服,气鼓鼓地开始收拾东西。她故意把物品掷地有声,每一下动静都格外刺耳。这嘈杂瞬间打破宁静,襁褓中的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李女士提醒她小声一点,别把宝宝吓着,没想到这句话反而彻底激怒了对方。
月嫂蓦地冲上前,与李女士扭打拉扯起来。她满脸戾气,大声叫嚣:“莫要把我逼至绝境,我定与你拼个鱼死网破!””混乱中,李女士的手指、手臂出现擦伤。伤势虽然不算严重,但一个上门照顾孩子的工作人员,竟然因为被辞退和几句争执就动手,性质已经完全变了。
李女士随后报警。由于双方在冲突中都有肢体接触,警方先作了调解。李女士提出,月嫂至少应该为打人道歉,之后再结算工资。可月嫂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拒绝道歉。
事情并没有随着月嫂离开而结束。被辞退后,她多次到李女士家门口敲门,还在小区外逗留、徘徊。对于一个带着孩子生活的家庭来说,这种反复出现的骚扰,比一次争吵更让人不安。谁也不知道她下一次会做什么,李女士只能再次报警,并希望尽快摆脱这种纠缠。
更让她窝火的是,家政机构没有及时站出来处理,反而要求她先把月嫂工资支付完,至于月嫂动手和骚扰的问题,让她自己慢慢去找对方解决。这个说法听起来就很别扭:人是机构介绍来的,出了问题却把雇主和月嫂单独推到前面,机构只盯着工资结算,服务和管理责任放到哪里去了?
工资该不该付,和月嫂有没有打人、骚扰他人,本来就是两件事。依法应付的劳动报酬不能随意拖欠,但工资结算也不该成为对方逃避道歉、继续纠缠的筹码。家政机构更不能一边收取服务费用,一边在发生冲突后装作与己无关。
网友的愤怒并不难理解。花高价请月嫂,不是请人到家里玩手机,更不是请一个随时可能爆发情绪的人来照顾孩子。月嫂工作辛苦,雇主也应当尊重劳动、沟通注意分寸,但辛苦绝不是敷衍看护和动手打人的理由。
李女士让对方“收拾东西走人”,语气确实比较冲,矛盾升级后双方都需要反思沟通方式。可再难听的话,也不能成为动手的借口;受了委屈,也应该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敲门堵人、在小区附近徘徊。
这起纠纷真正暴露的,不只是一个月嫂的脾气,更是家政行业筛选、培训和售后机制的漏洞。请月嫂不能只看价格和证书,机构也不能只负责“把人送到家”,出了安全问题就撒手不管。对孩子的照护要有底线,对雇主的人身安全同样要有保障。
家政服务卖的不只是几个小时的劳务,更是一个家庭对安全感的期待;一旦连这份安全感都守不住,高价又有什么意义。
信源:宝妈曝 1.5 万请的月嫂敷衍带娃打人:辞退后对方蹲守骚扰——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