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怀鬼胎!”浙江绍兴,一女子借宿闺蜜家,直接偷走闺蜜38克金手镯,她联系一做黄金回收男子,她因为心虚,说不清手镯来源,男子心花怒放,知道金手镯不是好道来的,直接连续按3次电子秤“N”键,进入“七折”模式,最终实际38克重的黄金只显示26克。女子卖了25500元,男子这一单挣了7000元,可把他乐坏了。结果悲剧了!
女子李某去闺蜜卢女士家借宿,看到家里放着个金手镯,一时起了贪念,趁闺蜜出门不在家的功夫,偷偷把手镯塞进了自己口袋。
东西到手之后,她不敢去正规金店卖,就在网上找了个上门收黄金的商贩盛某,约好了时间当面交易。
等见了面,盛某按惯例问手镯的来源?
李某本来就心里有鬼,被问得支支吾吾,半天说不清楚镯子是哪来的,就一个劲催着赶紧称重打钱。
盛某干回收这行这么久,一看她这反应就明白,这镯子大概率不是正道来的,对方肯定不敢计较称重准不准,反而觉得这是个赚快钱的好机会。
他趁着李某不注意,连按了三下电子秤上的“N”键,直接把秤调成了七折模式。
原本38克的金手镯,往秤上一放只显示26克。
李某本来就心虚,也不敢多问重量对不对?最后只拿到了25500元就急匆匆走了。
盛某看着她的背影乐开了花,这一单啥成本没出,光靠调秤就多赚了7000多。
可两人都没高兴太久,卢女士回家发现手镯不见了,当场就报了警。
民警顺着交易记录一路查,没多久就把李某抓了,顺着她的交代又把盛某也带回了派出所。
这下倒好,李某偷东西没捞着多少好处,涉嫌盗窃罪要被追责。
盛某以为捡了个便宜,不光赚的钱要吐出来,还因为明知是赃物还收购、使用作弊秤牟利,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两个人这下算是凑一块栽了。
2026年5月,江苏泰州就有一家黄金回收店,靠同款“鬼秤”克扣客户黄金,把客户实际28.04克的首饰称成23.84克,非法获利4000多元。最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000元。
更早的2024年,还有消费者投诉,自己52克的黄金首饰被回收商用鬼秤称成47克。
后来监管部门检测发现,商家的电子秤按一次“N”键就能少算10%重量,专门用来坑不清楚首饰重量的客户。
在我看来,两个人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一个以为偷闺蜜的东西没人能发现,一个以为收赃物坑小偷的钱不犯法,结果最后谁都没捞着好处。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真的别动歪心思,偷东西本来就是违法的,你就算偷到手了,销赃的时候也大概率会被这种黑心商家坑,最后钱没拿到还要坐牢。
而做回收生意的也别耍小聪明,不管东西来源正不正,用鬼秤缺斤短两本身就是违法,收赃物更是错上加错。
赚这种黑心钱,早晚要被查到。这种“黑吃黑”的戏码,到最后永远是两败俱伤,没有赢家。
《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盛某明知手镯是盗窃所得仍收购,还使用作弊秤牟利,已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违反计量相关法规,将面临数罪并罚。
非法交易领域的“黑吃黑”同样受法律约束。
别以为针对违法者的欺诈行为,不会被追责,实际上只要触碰了法律红线,不管是盗窃者,还是利用对方违法身份牟利的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不存在“法不责恶”的灰色地带。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2026-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