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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送朋友回家,朋友身体不适回房睡觉,女子竟然将情人叫到朋友家中喝酒偷情,

上海,女子送朋友回家,朋友身体不适回房睡觉,女子竟然将情人叫到朋友家中喝酒偷情,二人喝到半夜开车离开,半路出了车祸坠河,三天后才被人发现。家属向朋友索赔200万元,朋友大喊冤枉:他俩把我家当成幽会场所,我压根没想让他们来。

这桩案子在上海闵行法院已经判了,判决结果跟很多人想的完全不一样。

除夕夜,王先生和张女士在黄女士家喝酒后,由王先生驾车离开,车辆冲入河道,两人溺亡,遗体大年初三才被发现。经检测,王先生血液酒精浓度高达1.67mg/ml,远超醉驾标准。事后,张女士父母将王先生父母告上法庭,索赔近200万元;王先生父母则要求追加黄女士为被告,理由是“酒局组织者未尽劝阻义务”。

可法院的判决,让很多人意外。

法院审理后认定:黄女士家是私人住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共场所,她没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且黄女士患有抑郁症,事发时正在服药,精神状态异常,证据显示她在短短几小时内打了数十通电话,无法苛求她在这种状态下还能劝阻两人酒驾。法院最终认定,王先生醉驾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张女士明知王先生饮酒仍执意同行,同样有过错。

更让人意外的是黄女士在法庭上的描述:她说这两人把她家当成了“幽会场地”。

在黄女士的讲述里,王先生与已有男友的张女士关系微妙。当晚两人到她家后,自行取酒喝了起来,她回卧室休息。离开时两人推开她的门说“我们走了”,她因精神状态极差无力起床。第二天她走出卧室,看到客厅里散落着六个空啤酒罐和一瓶打开的伏特加。一个被动卷入的抑郁症患者,既没有提供酒水,也没有劝阻义务,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对黄女士的全部索赔请求。

这起案子的判决逻辑很清楚: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王先生明知醉驾违法还要开,张女士明知王先生喝了酒还要坐,两个人的死亡,根子在两人自己的选择上。黄女士既不是聚餐召集人,也不是酒水提供者,更不是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法院认定她无法定责任。酒杯虽浅,责任却重。如果黄女士当时精神正常、主动提供了酒水、还积极劝酒,那她的责任跑不掉。可在当时的语境下,法院的判决撑住了一个道理——朋友家的沙发,不是担责的保险柜。

信息来源:
综合上观新闻2026年7月29日报道《一对男女在朋友家饮酒后驾车坠河身亡,女子家属索赔近200万,法院判了》及大河报、新民晚报等媒体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