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错人了!”7月27日报道,安徽蚌埠,一男子靠着多年同窗情分,在不到3年时间里,以各种理由问大学同学借钱,总共骗了8.3万余元,他倒是潇洒了,同学被骗负债,不堪重压,最终选择自杀离世!网友:真是太过分了!
借钱这件事,最怕的不是一次两次还不上,而是有人把“老同学的信任”当成了反复取钱的密码。
安徽蚌埠的吴某和王某曾是大学同学,多年交情原本是彼此人生中的一份牵挂,最后却被吴某变成了一场持续近三年的骗局。
从2022年10月到2025年2月,吴某前后向王某借钱34次。每次开口,他都准备了不同的理由:缴房租、处理交通事故、办理医保、偿还公司欠款、外出出差缺路费……说辞一个接一个,听上去都像是突然撞上的急事。
王某没有想到,这些理由竟然全部是编出来的。靠着同学情分和对方一次次表现出来的“着急”,吴某不断获得信任。王某也从最初的直接转账,逐渐发展到自己刷卡、甚至借钱帮忙。金额一点点累积,最后超过8.3万元。
可吴某拿到钱后,并没有去解决所谓的房租、车祸和公司欠款。这些钱最终被用于日常消费和挥霍,至于还款,更像是他从一开始就没有认真考虑过的问题。
真正让人难受的地方就在这里:王某面对的不是一次普通的借款纠纷,而是持续不断的索取、一次又一次落空的承诺,以及越来越沉重的经济压力。对方每次都说“就这一次”,可这一次之后,还有下一次、下下次。
长时间的债务负担和心理折磨,最终把王某推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2025年2月,在多重压力下,王某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一段同窗情谊,就这样被一个人反复透支;一条鲜活的生命,也因为这场骗局永远停在了原地。钱款数字看起来只有8.3万余元,可落到一个已经被债务压垮的人身上,可能就是生活的全部重量。
事情发生后,警方传唤吴某接受调查。面对办案人员询问,他却多次回避关键问题。几十笔钱到底去了哪里,借钱时为什么要编造那么多理由,他不是说“不记得”,就是拒绝正面回答。
到了庭审阶段,吴某才承认相关事实,并提出自己是主动到案,应该被认定为自首,希望能够从轻处罚。但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说法。按照《刑法》第67条,自首不仅要求自动投案,还要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吴某虽然到场接受调查,却在初期刻意隐瞒、回避事实,直到开庭才认罪,不能被认定为自首。
法院最终认定吴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责令其全额退赔8.3万余元,由王某家属依法领取。
这个判决结果,让不少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一个人因为长达近三年的反复欺骗走到生命尽头,诈骗者最终只被判处四年十个月,情感上确实很难让人平衡。特别是吴某明知王某已经持续出钱,仍然不断编造新借口,主观恶意并不是一次冲动,而是一次次选择。
当然,刑事判决要依据证据、金额、行为性质和法律规定,不能简单用结果倒推刑罚。但这起案件留下的刺痛感,恐怕不会随着判决结束而消失。赔偿可以弥补一部分经济损失,却永远换不回一个人的生命,也无法修复一个家庭留下的空缺。
很多人容易把“熟人借钱”都归入普通经济纠纷。朋友借钱后暂时还不上,和从一开始就编造事实、拿到钱后挥霍、根本没有还款打算,性质完全不同。前者可能是民事债务,后者则可能越过法律红线,成为诈骗。
熟人骗局之所以难防,正是因为它很少一上来就露出獠牙。对方往往从小额借款开始,先试探你的底线,再用“临时有急事”“最后一次帮忙”打消你的顾虑。你碍于面子不愿拒绝,他就把这种心软当成下一次开口的资本。
所以,面对频繁借钱的同学、亲友,拒绝并不是无情,留证也不是不讲情面。尤其不要贷款、刷信用卡,甚至借钱去帮助别人;对方是否真的遇到困难,不能靠你的财务风险来证明。
真正的情谊经不起这样反复消耗,真正的善良也必须带着边界。别让“多年感情”变成别人反复伸手的通行证,守住钱袋子,也是守住自己的生活。
信息来源:《男子3年编34个理由骗走大学同学8万多元,致对方不堪债务重负自杀,被判刑4年10个月》大象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