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江苏南京,男子借钱时,向朋友称兄道弟,借了3万元,可到了还款的时间,男子电话不接

江苏南京,男子借钱时,向朋友称兄道弟,借了3万元,可到了还款的时间,男子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朋友无奈之下,只好在他建立有498人的群里,发布他欠钱不还的信息,引起了大家的讨论,男子认为朋友损坏他的名誉,便起诉要求朋友赔偿11万元。

林先生找到葛先生,一见面,就称兄道弟,说他困难,需要借钱,葛先生也大气,两次就给他借了3万元。林先生倒也明事理,当时就写借条,表示会如期还款。

看到林先生主动写欠条,又约定了还款时间,葛先生觉得林先生应该是个讲诚信的人,他借钱之后,也就没有过多担心这件事情。

然而到了还款的时间,葛先生却没有接到林先生的联系,林先生没有发一个字的信息,没有给他一个电话。

葛先生有些生气了,他最讨厌的就是不讲诚信的人,借钱的时候,称兄道弟的,叫得那叫一个甜,时间到了却没有音讯。

他坐不住了,就打电话联系林先生,但是是林先生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葛先生这下算是看透了林先生这个为人,太不讲诚信了。

在多次联系都联系不上林先生的情况下,葛先生很是气愤,他有林先生建的一个群,一共有498人, 既然林先生不愿意还钱,他也决定给林先生一个教训,于是他就把林先生借钱不还的信息发到群里。

一时间,群友们对林先生这个人议论纷纷,都指责他不讲诚信。

林先生看到群友们发的议论,感受到自己的名声被严重损毁了,他一气之下就起诉了葛先生,说他损毁了他名誉权,要求赔偿11万元。

葛先生接到法院的传票,整个人都愣住了,没想到自己好心借钱,合理地要钱,最后反被索赔11万。

他这下更加清楚地看清了林先生这个为人,这个人不但没诚信可言,甚至还小气,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罢。

只是他真的很后悔,当初借钱的时候,看他称兄道弟的,觉得这个人可以深交,才会给他借钱。

如今,3万元让他看清了一个人的真面目。

看着对方索赔11万,葛先生决定应诉到底,他觉得自己是在合理讨债,并没有有意损坏林先生的名誉。

林先生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他借钱不还,就应该想到,他已经没有什么名誉可言了。

葛先生觉得自己发出的信息是真实的,他并没有捏造事实,并不算是在诋毁林先生的名誉。

葛先生在498人的群里发出讨债的信息,他所发的内容是真实的,并且所用的言语没有侮辱林先生,那么他所发出的内容就不算是侮辱诽谤林先生。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葛先生只是利用大家的议论,给林先生压力,在这个过程中,他所陈述的是事实,没有捏造或者夸大,他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违法行为。

林先生欠了葛先生的钱,他就应当如期还钱。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他们之间就是借贷关系,时间到了,葛先生就可以要求林先生还钱。

那么你对林先生的行为有何看法?

评论列表

周明科
周明科 2
2026-07-29 23:01
国家重罚老赖,干活还钱,每天吃垃圾,不饿死就行。每天打一顿,折磨
添乱小能手
添乱小能手 2
2026-07-30 02:25
九出十三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