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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奇葩了!”上海,男子买了套房子后,一直没有去住,两年后他去收房,吓了一跳,房

“太奇葩了!”上海,男子买了套房子后,一直没有去住,两年后他去收房,吓了一跳,房子居然被邻居家的装修工人霸占了,不仅住人,还堆满了材料和工具,男子纳闷了,是谁帮你们打开家门?又是谁知道我家房子空着?邻居不好意思,赔给男子5000元,男子去找物业,要求赔偿和减免交房以来的物业费,被物业拒绝,理由是,他们自己进去的,和我们什么关系。

男子几年前买了套新房,买完之后他也没着急住,也没装修,就那么空着,一空就是两年多。

前些日子男子带着妻子去收房,结果一开门直接傻眼了。

房子里头堆满了装修材料和工具,地板上铺着硬纸板,上头还放着被褥,明显是有人在这儿睡觉过日子。

男子第一反应是自己走错门了,可钥匙确实能打开,这明明就是自己家。

一询问,原来隔壁邻居家的装修工人干的。

邻居家装修,工人发现刘先生这房子一直没人住,也不知道怎么弄开了门锁,直接就把这儿当宿舍了,吃喝拉撒都在里头,材料工具也往这儿堆。

男子气坏了,找邻居理论,邻居倒也认账,承认是自己家装修工人干的,想赔了5000元私了。

可男子心里一直有个疙瘩——这房子门锁好好的,装修工人是怎么进去的?又是怎么知道这房子长期没人住的?

他怀疑这事儿跟物业脱不了干系,甚至怀疑是不是物业哪个员工把门锁密码或者业主信息泄露了出去。

物业之前倒是说过要调查,看看有没有工作人员失职或者泄露信息的情况。

男子找物业,提了两个要求:一是这两年多的物业费得减免,二是物业得给他额外赔偿。

结果物业一口回绝了,物业说他们调查过了,是装修工人自己破解了门锁密码进去的,物业压根儿不知情。

物业还说了句挺硬的话——他们对业主房子内部的事儿和私有财产没有看护义务。

男子觉得自己买的房子被别人白住了那么久,邻居赔了5000元就算完事儿了,可物业费一分不少还得交,物业还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越想越生气。

有律师帮忙分析这个情况,说男子如果要找物业索赔,得拿出证据来证明物业故意指使别人去占房子,或者物业明明发现了有人在占房子却不管,光靠猜是没用的。

但是物业对空关房不是应该有定期巡查的吗?装修工人在别人家里住了好几个月,进进出出的,物业居然一点都没发现?真要较真起来,这事儿到底跟物业有没有关系,还真不好说。

这件事其实不是邻居赔了多少钱,而是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

房子空着两年,物业说“毫不知情”,这本身就有点说不过去。

物业自己都承认空关房要定期巡查,装修工人在别人家里住了好几个月,吃喝拉撒、进进出出,物业的安保和巡查愣是没发现,这“不知情”到底是真没看见,还是看见了没当回事?

从法律角度看,物业确实给自己留了后路,物业对业主专有部分内部的事务和财产,确实没有法定的看护义务。

律师也说了,要追究物业责任,得证明物业故意指使,或者明明发现了却放任不管。

光靠“怀疑”门锁密码是物业泄露的,拿不出证据,法院也没法支持。

这恰恰是男子最被动的地方——猜得到,但证明不了。

那物业费该不该减免?从现有司法实践来看,空置房也得交物业费,因为物业提供的保洁、保安、公共区域维护这些服务,业主客观上享受到了。

除非物业服务合同里有空置房减免的约定,否则这钱还真省不了。

这件事也给所有买了房暂时不住的业主提了个醒:房子空着不能光指望物业替你看着。

定期回去瞅瞅,或者跟物业签个代管协议,比事后扯皮省心多了。

物业那边也该反思,既然承诺了定期巡查,就别光说不练。

真出了事,一句“不知情”挡不了所有的责。

装修工人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人住宅并居住,直接触犯了《刑法》第245条,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235条,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男子完全有权要求工人腾退房屋,并可参照同地段租金标准主张房屋被占用期间的损失赔偿。

邻居作为雇主的赔偿,是对工人侵权行为的替代承担,但并不影响工人自身应负的法律责任。

内容来源于: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