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大稀土盗采案细节曝光:50多吨稀土被抽走,45吨已流入市场,去向不明!
2026年7月19日,湖南汝城警方通报了“7.19”特大非法盗采稀土案。
50多吨是什么概念?
这不是几个人临时进山挖几袋矿石,而是一个横跨湖南、江西、广东三省,持续作案一年多,涉及盗采、运输、收购和销售多个环节的犯罪团伙。
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黎某财、宁某清、宁某平、宁某明等4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湘粤两省交界处选中了一片山场。
他们没有采矿许可证,也没有经过任何合法审批,却直接组织人员进山,采用原地浸矿方式盗采稀土。
这种开采方式不需要把整座山挖开,而是在山体上打出大量注液孔,把溶液注入土层,再通过塑料软管收集含有稀土成分的母液,最后进行沉淀和加工。
表面上动静没有大型机械开山那么大,实际上对山体、土壤和植被的破坏一点都不小。
警方和自然资源部门进入现场时,山体植被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大片土层裸露,山坡上布满孔洞和沟壑,防渗薄膜、塑料软管、沉淀水池随处可见。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伙人并不是完全不懂技术。
他们专门从江西定南找来有相关经验的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输物资。
为了躲避检查,还在进山路口安排人员瞭望,配发对讲机,发现陌生车辆或者执法人员靠近,立即通知山里停止作业。
从选址、开采到运输,再到安排人员望风,每一个环节都经过了准备。
这也说明他们非常清楚自己做的是违法行为。
事情直到2025年7月才被发现。当地群众察觉山场情况异常后向有关部门举报,汝城县森林公安局联合自然资源部门赶到现场核查,确认这里是一处非法盗采稀土的窝点。
汝城县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很快锁定黎某财等4名主要嫌疑人。在广东仁化警方配合下,案发后24小时内,首批4名嫌疑人就被抓获。
但警方没有停在抓住进山采矿的人这一步。如果只处理现场人员,运输者、收购者和获利者仍然藏在后面,非法交易还可能换个地方继续进行。
专案组顺着人员往来、车辆轨迹和交易信息继续调查,先后前往广东、江西、福建等地追捕涉案人员。
钟某平、欧阳某平、张某等人明知相关稀土矿来自非法盗采,仍然多次收购,从中非法获利100多万元。
2025年9月,警方掌握到欧阳某平可能会在中元节期间返回江西定南老家,提前在其住所附近布控。民警连续蹲守3天3夜,最终将其抓获,并从其驾驶的车辆上查获稀土矿1.8吨。
经过数月侦办,12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警方现场查扣稀土原矿5.27吨、精矿1.8吨和大量作案工具。
调查结果显示,这个团伙共计盗采稀土矿50余吨,其中45吨已经销售,涉案总价值约160万元。
有人看到160万元,可能觉得这起案件的金额似乎没有想象中高。
但我认为,评价盗采稀土的危害,绝对不能只看卖了多少钱。
山体损坏、植被恢复、土壤治理和后续监测,却要由社会承担。
这起案件涉案矿产品价值约160万元,公布的生态环境损失价值却达到220余万元。也就是说,仅从目前公布的数据看,生态损失已经高于涉案矿产品价值。
盗采者赚到手的是一笔钱,留下的却是需要长期治理的山场。这样的生意对犯罪人员有利,对国家和当地群众没有任何公平可言。
45吨已经销售也确实令人关注,但不能因此直接写成“去向不明”。
现有信息已经明确,警方查到了多名收购人员,并围绕盗采、运输、收购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了追查。至于这些矿产品最终进入了哪些加工企业,公开材料暂未披露,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随意推断。
我认为,这起案件最值得肯定的地方,就是没有只抓几个在山上干活的人了事。
提供盗采技术、负责物资运输、站在路口望风,以及明知矿产品来路违法仍然收购的人,都不能把自己说成普通打工者或者正常生意人。
没有技术人员,矿开不出来。没有运输人员,矿运不出去。没有收购者,盗采者无法变现。每个人都只做其中一小部分,组合起来却形成了完整的非法交易过程。
目前,9名被告人已经在汝城县人民法院庭审中认罪悔罪,另有3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还通过公益诉讼追究生态损害责任,受损山场正在依法修复。
但有一点已经非常明确。
稀土不是谁发现了就能挖,更不是挖出来找到买家就能卖。山林位置再偏,参与人员再分散,交易跨越的省份再多,只要有人盗采、运输和收购,最终都有可能被追查到。
12人落网,9人当庭认罪,160万元涉案价值,22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失,受损山场还要继续修复。
这笔账必须让所有打稀土主意的人看清楚。非法盗采获得的利益只是暂时的,刑事责任、经济追缴和生态赔偿,一项都不会因为山高林密而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