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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7月17日收到长春中院《通知书》,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

亚泰集团7月17日收到长春中院《通知书》,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公司及旗下五家子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这次逾期债务的新增数额占总逾期债务比例不算高,更大的冲击来自债权人同步申请重整的动作本身。

截至7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1.9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4%。本次新增的1.39亿元是其中的一部分。真正引爆风险的导火索,是长春融兴一笔32.9亿元委托贷款的提前到期。六家债权人同步提出重整申请,合计涉及的债务已达32.98亿元。

这家曾经横跨建材、地产、医药、金融的吉林老牌国企,已连续五年亏损,累计亏超135亿元,资产负债率逼近98.79%。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风险尚未落地,但悬顶之剑已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