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还未正式开庭,舆论场里已经有人把目光投向了本次案件承办法官的过往审判经历,试图从过往裁判倾向,来分析本次庭审的审理方向。不过在梳理信息的过程中,出现了一次典型的姓名同音混淆,很容易造成事实误读。
网络流传的信息里,提到了名为“徐云飞”的法官履历,不少人顺着这个名字检索,找到了十多年前浙江义乌法院一名因枉法裁判罪被司法处置的原法官徐云飞。我们先厘清这段历史:早年义乌法院这名徐云飞,卷入2009年阴阳合同虚假诉讼案件,借助虚假合同规避厂房过户税费,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但需要重点厘清:这位早年被司法处置的义乌原法官徐云飞,和另一位苏州中院的法官并不是同一个人。苏州中院有一位审理过全国“万词霸屏”不正当竞争首案的法官,名字是徐飞云(飞在前、云在后,用字顺序不同),这份裁判文书还获评过全国百优裁判文书,审理的是国内企业之间的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和涉外企业起诉本土企业的案件背景无关。
这就出现了一个关键的信息误区:两个读音相近、用字顺序不同的名字,分属三位不同的主体:一是本次二审案件的承办法官(身份以法院官方公示为准);二是早年义乌被判刑的原法官徐云飞;三是苏州中院业务骨干徐飞云。三者分属不同地域、不同工作经历、不同人生履历,不能因为名字读音相近,就互相捆绑、张冠李戴。
如今案件还在二审待开庭阶段,场外舆论提前深挖、拼凑模糊信息,很容易把不同人物的经历错误嫁接,制造误导性联想。评判司法案件、司法工作人员,首要前提是先把人物身份、案件背景精准区分开。如果连当事人、法官的身份都混淆了,后续的讨论就失去了事实基础。
越是关注度高的司法案件,越需要理性甄别碎片化的网传信息,以法院官方发布的公告、裁判文书为准,拒绝因为姓名近似而带来的信息混淆,理性看待庭审与司法程序。
各位读者,面对网络上碎片化的案件信息,你觉得我们该如何更好分辨真假信息?欢迎理性在评论区讨论。晒图笔记大赛
文末信源标注
1. 浙江义乌原法官徐云飞枉法裁判案:平安浙江网2014年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民主与法制》周刊2015年案件深度报道
2. 苏州中院徐飞云法官及“万词霸屏”不正当竞争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司法宣传资料、中国法院网202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公示、全国法院百优裁判文书评选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