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气人!
就因为家长临时换了志愿填报老师,一名教育机构的员工就怀恨在心,直接恶意的删掉了考生的全部本科志愿,硬是把一个能读本科的孩子,彻底地搞到落榜!
这事儿发生在去年四川达州,考生小明的高考分数还不错,刚好卡在本科征集志愿的录取区间,有机会捡漏读上本科。
家长心里觉得没底,就主动联系了当地的一家教育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刘某,想花点钱请他帮忙填报志愿。
这家长还做了一件显得很蠢的事情,就是为了方便操作,家长还毫无防备的,把孩子的身份证号、考生号、登录密码全部都给到了对方。
于是,双方就在口头上谈好了价格和服务,约定线下到机构填报。
可是转头家长又觉得刘某的收费太高,实在不划算,就私下里找了别的老师帮忙,在当天晚上九点,提前把孩子的征集志愿全部填好了。
说白了,就是家长对刘某临时“放了鸽子”。
按理说,做生意被临时解约也是很常见的事儿,就像去商超买家电,谈好价格不买的情况也很多,大不了不接单、好聚好散就行了呗。
但刘某的心态却彻底失衡了,越想越气,纯粹就是为了私人泄愤,干出了极度缺德的违法行为。
他趁着夜深人静,利用之前拿到的账号密码,私自登录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志愿系统,反手把小明已经填好、稳稳有效的所有本科志愿,删得个一干二净。
等到第二天,小明一家核对信息时才发现了异常,可这个时候,本科第三次征集志愿的填报通道已经彻底关闭,没有了任何补救机会。
就因为刘某的一己私怨,孩子实打实的本科资格就直接作废,寒窗苦读十几年,硬生生地被人断送了升学的机会,换谁能够淡然处之?
这事儿自然得有个说法,家长将刘某诉至法庭。
案子审理得也很清楚,法院的判决也特别的公正。
高考志愿系统属于国家公共教育信息系统,绝对不是可以随意篡改、删除的私人页面。
刘某恶意删除考生的关键升学数据,直接造成了考生的落榜,属于法律明确的“后果严重”,已经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高考志愿咨询师报复考生被判八个月志愿填报是孩子人生最重要的关口之一,因为几百上千的服务费纠纷,就恶意地毁掉孩子的前途,这种报复行为不仅缺德,更是百分百的犯罪。
不过,法院考虑到刘某归案后坦白认罪、态度尚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为了一点私利,冲动之下,做出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这刘某的算盘打得确实不咋地。
不过,我们也看到这件事上,家长的做法确实没加考虑。
考生的账号、密码都属于顶级隐私,怎么会轻易地交给校外的机构和陌生人呢?
不就是几个志愿的事儿吗?自己回家填报能耽误多少事儿?
为了图省事,把自己的人生主动权,交到别人手里,一旦遇上心胸狭隘的人,咱根本伤不起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