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男子轻声提醒:“你的雨伞碰到我了。” 没有辱骂,没有挑衅,只是一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善意提醒。换来的不是道歉,而是——女子二话不说,持伞猛砸、抬手扇脸,连续两次主动动手!
女子动手之后,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没想到——小伙没忍这口气,一把将她推坐在地上,上去又踹了几脚。周围人赶紧上前拉开,女子躺在地上嗷嗷叫,场面一度失控。
这事儿一传开,评论区直接炸了锅。有人拍手叫好,说“终于有人治治这种泼妇了”;也有人骂小伙“打女人不要脸”;还有人说“时代变了,女的先动手也得掂量掂量”。
咱们先别急着站队,认真掰扯掰扯这顿揍,法律上到底怎么算。先别管谁男谁女,法律只看谁先动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写得明明白白:殴打他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视频里,女子先用伞砸、再扇耳光,这是实实在在的先行殴打行为。很多人有个错觉,觉得“女人打男人一巴掌不算事”,法律可不认这个——一巴掌也是殴打,照样可以拘留。
接下来说小伙的“反击”,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注意关键词:“正在进行”和“制止”。
女子扇完耳光之后,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如果这时候小伙只是把她推开、制止她继续动手,那算正当防卫。但视频里显示的是——推倒之后,又上去连踹几脚。当对方已经倒地、不再具有继续攻击能力的时候,你继续踢踹,法律上就不再认定为防卫,而属于“事后报复”,也就是典型的故意伤害。
如果女子去验伤,轻微伤的话小伙要承担行政拘留、罚款加民事赔偿,少说大几万;轻伤二级以上那就不是钱的事了,涉嫌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留案底,甚至坐牢。你说为了出一口气,值不值?
法律上从来没有“男人打女人加重处罚”这一条。法律只分“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不分性别。但先动手的女子肯定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小伙如果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或互殴,也得承担相应责任。
整件事看下来,最让人唏嘘的是:一句“你的雨伞碰到我了”,本可以换来一句“不好意思”,三秒钟的事儿。偏偏有人选择了最糟糕的处理方式——先动手打人,结果把自己打进了舆论漩涡,也把对方打进了法律风险里。
信息来源:搜狐、网易新闻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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