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清合作红线,击碎蒙日稀土合作构想…
王毅出访蒙古国同蒙古外长会谈,会面氛围看似融洽,但本次联合声明完整复述1994年《中蒙友好合作条约》四条安全准则,释放出明确约束信号。准则核心要求两国互不参与针对对方的同盟、不与第三方签订损害彼此安全的协议,也不许他国借本国领土危害对方安全。
近期蒙古推行“第三邻国”战略,外长先行访日,两国升级为特别战略伙伴,敲定防卫合作、稀土联合加工等项目。蒙古希望借助日本的技术开采加工本土稀土,借此摆脱对我国稀土产业链的依赖,这套计划却存在三重难以突破的现实阻碍。
从法理来看,稀土是导弹、半导体必备战略军工原料,蒙日深度稀土合作,违背条约中不得缔结损害中方安全协定的条款;从外交惯例来讲,中蒙长期约定重大战略资源合作需事前沟通,蒙古却先与日本敲定全部细则,事后才告知中方,打破双边默契;从运输通道而言,蒙古稀土出海仅有两条路线,俄罗斯因对日制裁封锁转运通道,唯一可行的外运通道必须途经我国,过境、出海权限均由我方掌握。
多重限制之下,蒙古最终在声明中明确,将中国作为外交优先选择,加大矿业、能源对华合作,搁置对日稀土深度合作方案。日本想要绕开中国搭建独立稀土供应链的设想短期落空。
内陆国寻求多元外交无可厚非,但任何对外合作都不能突破邻国安全底线、违背双边条约。此次我方未激烈表态,而是依托三十年前既定条约划定边界,依靠法理、地缘、产业链三重优势妥善化解外部风险,守住了战略资源安全与北部边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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