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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高考,手机运营商直接用学校保管的学生身份证办卡,是谁给的权利! 盐城大冈中

正在高考,手机运营商直接用学校保管的学生身份证办卡,是谁给的权利!

盐城大冈中学,高考冲刺的紧张时刻,校方大门紧闭,运营商工作人员却堂而皇之进校“团建”。学校统一保管的高三学生身份证,直接成了运营商批量办卡的通行证。

据市民反映,2026年6月上旬,盐城大冈中学在高考前允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工作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利用统一保管的高三学生身份证,在未告知学生及家长的情况下批量办理手机卡。

移动推出的“莘莘学子卡”包含流量、通话、宽带等全套服务,8月底前月租仅1元,9月起恢复至每月50元,还可加入校园集团网。

未满18周岁学生需成年后领卡。

学生大多未成年且无独立收入来源,校方擅自转交证件办卡的行为,引发家长强烈质疑。

学校、运营商踩了哪些“红线”?

第一,学校擅自将学生身份证交给第三方,已严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身份证号码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且应当告知处理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

学校在未告知、未取得学生及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将身份证提供给运营商批量办卡,已构成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提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也明确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

第二,为未成年人批量办卡未履行监护人同意程序,违反通信实名制规定。

根据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未满16周岁的用户必须由法定代理人陪同办理;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原则上也需监护人陪同或提供书面同意。

学校、运营商在未通知家长、未获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批量办卡,直接踩穿了通信行业管理底线。

更严重的是,有报道称学校甚至诱导学生办理长期月租套餐,对尚无收入来源的高中生而言,这无异于设下“消费陷阱”。

第三,运营商“进校园”批量办卡属于商业活动,违反教育部禁令。

教育部明确规定,凡是含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未列入进校园“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

运营商进校园推销手机卡,本质上就是商业广告和营销活动。

《广告法》第三十九条也明确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校方在高考前夕允许运营商进校园“团建”,是对教育部门禁令的公然违背。

第四,学校擅自“出借”学生身份证,涉嫌违法提供个人信息。

学校保管学生身份证是为了高考报名、考试身份核验等教育管理之需,而非提供给运营商办理商业合约。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学校将学生身份证用于商业办卡,已超出必要范围,涉嫌违法。

第五,若造成学生财产损失或信息泄露,学校及运营商需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未经自然人同意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每月50元”套餐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话费损失,或学生个人信息遭泄露引发其他风险,学校和运营商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校方将核心证件交给运营商“冲业绩”,侵犯的不仅是学生隐私,更是家长对学校的信任。

那些未经本人同意便被绑定校园集团网的号码,一旦被用于电信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受害人将面临难以估量的巨大风险。

教育优先的净土,不应沦为商业推销的“试水田”。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