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 年,随着一夫一妻制的颁布,侯宝林召开家庭会议,看着泪流满面的三个老婆,最终选择让最小的老婆陪在身边。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1950年春,新中国《婚姻法》颁布,确立一夫一妻制。 这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根本性变化,其中就包括相声演员侯宝林的家。 当时33岁的侯宝林,与三位女性共同生活,法律的新规使得他必须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那个年代的北京胡同里,许多人家都在悄悄议论着新法律带来的改变,但像侯家这样的情况确实不多见。 侯宝林的第一位妻子是连秀贞,她是在侯宝林早年街头卖艺、生活困窘时嫁给他的。 那时候侯宝林每天在天桥摆地摊说相声,收入很不稳定。 连秀贞毫无怨言地跟着他过苦日子,经常要精打细算才能维持家用。 两人共同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住在租来的小房子里,冬天屋里比外面暖和不了多少。 后来连秀贞染上烟瘾,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于1944年分手。 但侯宝林念及旧情,依然照顾着她的生活。 分手后连秀贞独自生活,侯宝林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托人给她送去生活费。 第二位妻子刘淑芳,是戏园厨师的女儿,为人朴实勤劳。 她嫁到侯家时,侯宝林的事业已经开始有起色,但家里的事情还是很多。 刘淑芳为侯家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她生了一儿一女,儿子侯耀中,女儿侯耀茹。 每天除了照顾孩子,她还要准备一家人的饭菜,十分辛苦但从不抱怨。 第三位妻子王雅兰最为年轻,是京剧票友,与侯宝林因艺术结缘,经常一起讨论戏曲表演,精神上更为契合。 王雅兰嫁给侯宝林后生了三个孩子,家里变得热闹起来。 新法令的颁布,意味着侯宝林必须结束与三位女性的共同生活状态,只能选择其中一位作为合法妻子。 这个消息传开后,侯家气氛变得很微妙,大家说话都变得小心翼翼。 经过痛苦的思量,侯宝林将三位女性召集在一起,说明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处境。 那是一个安静的下午,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里,四个人围坐在桌旁,气氛凝重。 当他说出必须有人离开这个家时,三位女性都流下了眼泪,多年的共同生活让分离变得异常艰难。 屋里静得能听到钟摆的声音,每个人的心情都很复杂。 最终,侯宝林做出了决定。 他选择让王雅兰留下来。 理由是王雅兰年纪最轻,当时才二十多岁,社会经验少,独立生活能力较弱,而且两人在艺术上能相互扶持,有共同语言。 他让原配连秀贞和第二位妻子刘淑芳搬出去单独生活。 这个决定对每个人都是痛苦的割舍,尤其是连秀贞,她跟侯宝林一起吃过那么多苦,现在却要离开,心里很不是滋味。 刘淑芳虽然也很难过,但她更担心两个孩子以后的生活。 在具体安排上,侯宝林尽可能地做到了周全。 他将自己多年积攒的财产分成三份,分给三位女性,确保她们离开后有经济保障。 他还设法为连秀贞和刘淑芳各自寻找了安身的住所。 连秀贞搬到了后海附近的一个小院子,刘淑芳带着孩子住进了东城的一处房子。 他特别嘱咐刘淑芳要照顾好两个孩子,有任何困难都可以找他。 侯宝林还私下多给了连秀贞一些钱,怕她一个人生活不方便。 从此,原本热闹的大家庭分开了。 连秀贞独自居住,每天过着简单的生活;刘淑芳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既要照顾孩子又要操持家务;侯宝林则与王雅兰及他们所生的子女继续生活。 家庭规模的骤减让侯宝林长时间无法适应。 家里显得格外冷清,他常常会想起过去热闹的日子,想起大家一起吃饭说笑的场景。 有时夜深人静,他会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回想这些年来的点点滴滴。 在后续岁月里,侯宝林并未完全割断与连秀贞、刘淑芳的联系。 他时常通过可靠的人暗中接济她们的生活,逢年过节也会送去米面粮油等生活用品。 但这些来往都需谨慎进行,既要履行内心的责任,也要顾及新社会对公众人物的要求。 侯宝林后来成为了相声艺术的一代大师,但这段家庭往事始终是他人生中复杂的一页。 他以自己的方式,在新时代的规范与旧日的情义之间寻找平衡,尽力履行了对三位女性在不同时期的承诺。 主要信源:(时代在线网——侯门恩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