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吉林松原长岭县警方通报两起刑事案件:
2025年12月1日,我县长岭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开展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姚某(男,34岁)。
经进一步工作,12月2日在通榆县发生的致1人死亡刑事案件,同为犯罪嫌疑人姚某所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安全抓获。

今天下午,有网友发帖称,吉林松原涉恶性案件被通缉的34岁男子抓到了。

今天下午,办案民警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姚某在松原市乾安县抓获。据九派新闻报道,民警称,“人抓到了,在一个空房子里抓到的,案件目前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发生一起恶性案件。34岁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一份长岭县法院刑事判决书与姚某的信息高度相似。判决书与协查文书中的出生日期一致,均为1991年5月6日。判决书显示,此人5次入狱,罪名包括盗窃罪、抢劫罪,今年5月刚服刑完毕。

记者从一名办案民警处获悉,姚某确有多次服刑记录。
2024年4月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姚某,男,1991年5月6日出生,初中文凭,无业,住吉林省长岭县。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百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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