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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姑娘,跟男友谈朋友时,男方家属约定了说给16.8万元彩礼,后来女孩子意外怀孕

有一姑娘,跟男友谈朋友时,男方家属约定了说给16.8万元彩礼,后来女孩子意外怀孕,男方称只肯给10万元彩礼。女孩的哥哥对此非常生气,他认为妹妹的对象人品有问题,怀孕了以为好拿捏了就恶意去砍价。哥哥的意思是,去把孩子拿掉,不要被男方左右,以后还可以找到好的对象。 河南都市频道11月2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怀孕了,就砍价,面临这样的尴尬局面,大家来说说,该怎么办才好呢? 经过朋友介绍,妹妹认识了一个男孩,二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知人知面不知心,妹妹只是从表面来看,感觉这个小伙子人还不错,于是就答应确定男女关系。确定关系之后,二人就同居了。 相处一段时间下来,妹妹会回来跟哥哥谈论这个男孩子,哥哥也只是听妹妹讲,毕竟也没有深交过。但是看到妹妹这么喜欢,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直到有一天,妹妹回来说,两个人关系也很不错了,男方家属要求见面,想要谈谈结婚的细节。当时女方家属、男方家属均约到一块谈论此事。 谈完之后,男方承诺,会给出16.8万元的彩礼钱,双方谈下来也是一拍即合,想着可以尽快确定婚期了。 谈婚论嫁这件事也就暂时告一段落了,直到最近一天,妹妹突然哭着跑回家,哥哥看到想要问什么事情,当时妹妹并没有讲。 后来从妈妈口中才得知,妹妹跟她对象同居期间,居然意外怀孕了。听到这个消息,哥哥其实有些火冒三丈,但是看到妹妹有些难过,他也不想火上浇油。 不过,从妈妈口中,哥哥又得知了一个新消息:因为妹妹怀孕了,现在男方反悔了,想要压价,原来定好的16.8万的彩礼不给了,只给10万元的彩礼钱。 哥哥听闻,就冲到了妹妹的房间,这时候就看到妹妹躺在床上哭。哥哥本来憋在肚子里的话,这下准备全都说出来。 “妹子,哥跟你说实话,你也别生气,你这个对象他就是有问题的。首先,他让你意外怀孕,我就认为这个男人他是极其不负责任的。”看到妹妹在哭,哥哥决定还是要好好规劝一下。 “再者,看你是姑娘的时候青春靓丽,彩礼钱谈的是16.8万元,然后看你怀孕了,以为你好拿捏了,就搞得非要进他家门不可,居然给我压价,这一点,我认为这个男人他就人品有问题。”站在妹妹房门口,哥哥又继续说道。 妹妹听到哥哥的这番话,感觉也有道理,于是就擦了擦眼泪,询问哥哥:“那现在我该怎么办?” 哥哥又给出了建议:这婚,不建议结,然后可以去把孩子拿掉,这样休养一阵之后,以后还可以找到更好的人。目前种种迹象来看,这样的对象,并不值得托付终身。 妹妹表示,她会考虑一下,深思熟虑之后,再做出决定。毕竟以后的婚姻生活,是自己在过,权衡还是在于自己。 1.一开始谈婚论嫁男子愿意出16.8万,看到女子怀孕了,男方就压价只给10万元,男方是否存在违背诚信的行为? 根据《民典法》规定,彩礼金额属于协商范畴,没有强制标准,如果已经作出书面约定,并且双方已经协定好具体金额,则可以认定违约。如果因为怀孕被迫压价,女方可以主张撤销约定。男方此举违背诚信信用原则,可能构成情感胁迫。 从本案例来看,没有怀孕前,男方愿意给16.8万元彩礼,但是看到女方怀孕,男方就准备利用怀孕状态来压价,这个行为违背了诚信的原则,也构成了感情胁迫,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背了道德。 2.作为兄长,是否有权利去规劝妹妹将肚子里的孩子拿掉呢?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兄长没有权利强制妹妹去做流产,但是作为亲属可以提供建议,此举合理合法,最终决定权在妹妹本人,如果存在胁迫或者暴力,则可能构成侵权。 在本案中,针对男方的做法,这一点让哥哥感到很气愤,虽然男方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但是违背了婚约诚信的原则,所以利用女方怀孕去恶意压价,这才导致哥哥气愤对妹妹作出劝解。但是最后的抉择还是在妹妹这边。 面对这样的境况,男方利用女方怀孕的事实来恶意压价,针对这样的行为,大家都如何做评价呢,欢迎一起来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