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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凤凰”将给广东海域带来风险!深圳以东作业渔船需回港

11月7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台风“凤凰”将在未来几天给全省海上安全带来风险,且发展还存在不确定性。经会商决定,深圳以东(含深圳)海域于9日12时前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措施,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全部回港避风,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全部撤离,海钓船、潜水等休闲船艇和乡镇船艇等禁止出海。

台风“凤凰”路径图。

据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今年第26号台风“凤凰”于11月6日凌晨在西太平洋生成,7日14时距离菲律宾马尼拉偏东方向约1720公里,风力10级(28米/秒)。预计,其将以每小时25-3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最强可达超强台风级(16-17级),10日移入南海东部海面,之后转向偏北方向移动,趋向台湾海峡南部海面。

7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简称“省三防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台风“凤凰”防御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提到,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当前全省虽已结束汛期,但台风“凤凰”将在未来几天给全省海上安全带来风险,且发展还存在不确定性。

经会商决定,深圳以东(含深圳)海域于9日12时前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措施,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全部回港避风,所有渔排养殖和海洋牧场人员全部上岸避险,海上风电施工平台人员全部撤离,海钓船、潜水等休闲船艇和乡镇船艇等禁止出海。滨海旅游景区、跨海航线根据情况适时关停。在台湾海峡、福建海域作业的渔船严格按当地防风指令回港避风。

通知要求,提前做好陆上风险防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台风后续发展可能造成的强降雨和陆上大风影响,对沿海险工险段、重点海堤以及临海低洼区域、危旧房屋、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户外广告牌、高空构筑物、建筑塔吊、脚手架、工棚等设施防风加固或拆除措施。要结合实际,加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防御,坚决、提前、果断、彻底转移危险区域人员。要特别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加强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加强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措施。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周敏萱通讯员粤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