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给中间人3万5,中间人联系厂家给女子装窗户,还有8000的尾款没有结,厂家就把女子的窗户卸走了,还称不结清尾款就不归还窗户。女子觉得这件事是中间人和厂方的问题,厂方应该找中间人,不应该连累自己,而厂方认为,女子应该找中间人,因为他们的窗户不是直接卖给女子的,三方的纠葛始终得不到解决,女子的家里也因没有窗户大面积浸水,这笔损失还不知道找谁来赔偿。 常女士修建了一栋房子,在2024年开始装修,她就联系一个安装窗户的人,出了3万5,让他来给自己安装窗户。 对方又联系厂家,让他们派工作人员上门去给常女士安装。 这期间并没有发生什么问题,可到了春季,常女士家的门窗有点不合缝,飘进了水,她就联系中间人,让他来维修。 中间人又联系厂家,让他们派维修人员上门修理。 当时几个月也还行,不过到了雨季,水量大,窗户又进水了,常女士又联系中间人,让他去维修。 中间人又联系厂方,让他们去帮常女士修理一下。 结果工人去后看到是老人在家,直接卸下十扇窗户就拿走了。 老人问他们为什么要卸下来,对方称这需要返厂维修,明天有暴雨,一定在暴雨来临之前给你们安装上。 结果眼看暴雨快来,工作人员都没有来,老人赶紧联系中间人,中间人又联系他们才得知,如果中间人不支付他们尾款8000,门窗就暂时不安装了。 常女士得知情况大为恼火,赶紧用保鲜膜把这十扇窗的位置堵住,但是还是无法挡住暴雨袭击,屋内流淌着水,侵蚀了墙面。 她质问中间人,你怎么搞的,我不是给了你3万5吗,你怎么还没有结算尾款,现在让我的财产受到损失,找谁赔啊。 中间人说,是厂方的人把你的窗户卸走了,肯定得找厂方,你不找他我都会找他。 为了尽快安装窗户,常女士找到了厂家,问他们,怎么能这样做人,完全损人不利己,你和中间人的矛盾怎么牵扯到我。 厂家也很生气,我的窗户是卖给中间人的,安装也是中间人让我的工人来安装的,我和你可没有生意来往,我是和中间人有生意来往,他不给我钱,我自然要卸走我的货。 常女士觉得,实际的使用人是我呀,你把我的窗户卸走了,我怎么办,你来看看我的家里被腐蚀成什么样了,你偌大的一个厂子,出了问题不积极找中间商去协商,反而为难一个小老百姓,你的生意是怎么做大的。 很多人都认为,你既然给人家安装了窗户,首先要保证人家的财产安全呀,怎么不说明情况就直接卸走呢,这倒是有点小家子气。 不过,厂方则认为,我卸走我的东西没有错,找中间人协商是肯定的,我已经起诉他了。 中间人却表示,我让你去维修,没让你去卸人家的门窗,你怎么能那样做事,太不厚道了,不是说好28号才给你钱吗,这不是还没到28号,你怎么就卸掉了呢。 厂方也不跟他弯弯绕绕,你如果28号能给我钱,我也就算了,可是你之前按时给过吗,你说28号给,上个月的给我了吗。 事情就这样纠缠着。常女士认为,自己的3万5已经付给中间商,那就是中间商和厂方之间的问题,与自己无关,不该连累自己。 而厂方则认为,自己一直是和中间商沟通的,从来没有和常女士沟通过,只认中间商,既然中间商没付那8000尾款,拆掉属于自己的门窗,又有什么不可以。 这个事情到最后,网友们也不知道该怎么评判了,怎么说好像都对。要说常女士正确吧,确实是,人家付了钱买窗户,你怎么还把窗户卸走了呢。 要说厂家正确吧,好像也说得通,人家是受中间商委托帮常女士安装的,中间商没给钱就拆走东西,可这又和常女士有什么关系呢。 1、常女士因门窗被拆导致房屋浸水、墙面受损,这笔损失应由中间人、厂家中的哪一方或双方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厂家 擅自拆窗的侵权行为与浸水损失直接相关,需赔偿墙面修复等直接损失。 中间人 作为常女士的合同方,未结清尾款引发纠纷、未保障门窗正常使用,需承担违约赔偿。 2、目前门窗被厂家扣留,常女士应向谁主张立即安装门窗以止损。 《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常女士可向中间人主张,基于安装合同,其有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如协调厂家或另行委托安装。 向厂家主张,基于其侵权行为,厂家需返还并安装门窗,以消除持续风险,从止损效率看,直接要求厂家更直接。 物权已转移 门窗安装交付后,所有权已归中间商或常女士,厂家对其无处分权,擅自拆卸扣留于法无据。 厂家手段不正当,以维修为名行扣留之实,欺骗并胁迫无关第三方,行为具有明显不当性。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信源 都市报道2025-9-24
河南,女子给中间人3万5,中间人联系厂家给女子装窗户,还有8000的尾款没有结,
胡萝卜说法
2025-09-25 11: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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