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日本数次侵略中国,放弃对日索赔是错误的,这会导致日本人更加猖狂,中国人应该彻底“放弃”儒家思想,才能立足于世界之林。国际交往里的一个实在理儿:你要是总拿君子的规矩对小人的手段,最后吃亏的多半是自己。 聊起放弃对日索赔这事儿,不少人至今心里都堵得慌,毕竟日本当年给咱们造成的伤害太深了,从甲午战争割地赔款,到抗战十四年里三千五百万同胞伤亡、无数家园被毁,这笔账怎么算都该有个说法。按说战后索赔是天经地义的,《波茨坦公告》里早写明白了,日本得拆了军事工业,用实物甚至资金给受害国赔偿,当年中方都做了详细统计,光军事损失就列了十四项实物赔偿、八项资金赔偿,连马骡、机床都算得清清楚楚,还成立了专门的赔偿委员会,本来索赔这事既有法理依据,又有实操准备。 可谁能想到,这事儿硬生生被国际形势和各方博弈搅黄了。冷战一打响,美国为了扶植日本当远东的棋子,1949 年直接叫停了拆迁赔偿的计划,之前好不容易从日本运回来的三批设备,总价值才 2200 万美元,连零头都不够。更窝囊的是 1952 年,退守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为了换日本承认它的所谓 "地位",居然在《日华条约》里主动放弃了索赔,连《旧金山和约》里提的劳务补偿都不要了,条约里连 "赔偿" 俩字都没敢写。 等到 1972 年中美、中日邦交正常化,正赶上苏联威胁加剧,中国需要打破外交孤立,而日本政府也展现出改善关系的意愿。中国政府明确表示,放弃的只是国家间的战争赔偿要求,并不包括民间受害者的索赔权利。这种区分具有重要法律意义,意味着中国公民个人依然保有向日本讨回公道的法律基础。 可如今日本方面却常常故意混淆这一界限,一些日本政府和法院以《旧金山和约》和“日台条约”为借口,声称中国已经放弃了所有赔偿权利,包括民间索赔。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对历史的歪曲,因为中国政府从未承认过这些条约的合法性,特别是“日台条约”被中方视为非法和无效的。日本最高法院在2007年甚至以所谓“中国政府放弃了国民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由,驳回了中国劳工的索赔诉求,这充分暴露了其逃避历史责任的企图。 而没了赔偿这层 "紧箍咒",日本对历史的认错态度也越来越含糊。对比德国就能看明白,战后被肢解、被占领,战犯挨个受审,总理都给犹太人纪念碑下跪,上千亿美元的赔款至今没付清,所以德国人是真认错。可日本呢?首相年年参拜供奉着战犯的靖国神社,教科书里把 "侵略" 改成 "进出",连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都敢篡改。 更气人的是,他们还把后来给咱们的 ODA 援助吹成 "恩惠",绝口不提这本来就该是战争赔偿的变相弥补,这种 "得了便宜还卖乖" 的猖狂劲儿,跟当年咱们放弃索赔后少了一道约束,有直接关系。要知道当年日本代表谈判时就敢耍无赖,说 "留在大陆的财产就够抵偿了",可那些财产早被苏联搬空了,这分明是仗着有美国撑腰耍赖,咱们却因为放弃索赔,连跟他掰扯的法理抓手都弱了一截。 这事儿往深了想,跟咱们骨子里受儒家思想影响太深也有关系。儒家讲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讲 "君子之道",咱们总想着以宽容换友好,觉得放弃索赔能换來中日和平,可国际交往哪是单靠道德就能维系的?你拿君子的规矩对人家,人家却用小人的手段跟你算计。当年咱们要是坚持索赔,哪怕不能全拿回来,至少能逼着日本承认战争罪责,就像德国那样,让他们的后代都记得欠咱们的账,可现在倒好,他们连历史都敢否认,这就是太讲 "恕道" 的代价。 国际社会从来都是 "弱肉强食" 裹着层文明的外衣,你要是总想着当 "老好人",遇事就讲 "和为贵",人家只会觉得你好欺负。放弃对日索赔不是说战略考量全错,但至少让我们看清了,儒家那些温和的处世哲学,在国家利益的博弈里根本不够用。你得手里有硬家伙,心里有狠主意,该要的账就得硬气地要,该守的底线就得坚决守,不然人家只会得寸进尺,把你的宽容当成软弱可欺。 现在再提这事儿,不是要翻旧账找补,而是要记牢这个教训:核心利益从来不是靠忍让能换来的,历史罪责也不是靠耍赖就能一笔勾销的!
万幸中国没帮俄罗斯,因为美国早就布下了三个陷阱,一个比一个致命,那美国布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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