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三岁男童启动了三轮车,冲向了店铺,导致店家的货物散落、小狗受伤。店家的

芹姐说法 2025-09-20 22:00:54

湖南长沙,三岁男童启动了三轮车,冲向了店铺,导致店家的货物散落、小狗受伤。店家的妈妈第一时间把男童抱起来,可男童的母亲没有一句谢谢,还拒绝赔偿。 据《百姓关注》9月19日报道,画面里有一辆三轮车停在大门左侧,车上装着不少油。有个三岁男童爬上去摆弄,不知怎么就把车子启动了。 一瞬间,三轮车朝前方冲去,而正前方正好是店家的小狗,还有堆放着的售卖货品。这些东西全被撞得散落一地,小狗也受了伤。 店家的妈妈当时立刻冲了出去,第一时间把男童抱起来,查看他有没有受伤。幸好男童没大碍,就是被吓坏了。 店家的妈妈看到小狗痛得直叫,接着就把小狗送到了宠物医院。拍片后发现小狗后腿骨折,还有软组织拉伤,前前后后花了1000多块。地上散落的货品,有的没损坏,但瓶装的有不少受损了。 之后店家联系了男童的母亲,可对方没等店家把话说完,直接就说:“我是不会赔偿的。”店家提议:“咱们加个微信再慢慢说嘛”,对方又回了一句:“我是不会加的。” 大家都觉得男童的母亲不讲道理,店家只好报了警。本来这事好好协商就能解决,既然对方态度这么强硬,那就只能按事实讲道理了。 三岁的男童犯了错,没人会过多责怪他,但损坏的物品能继续用就不用赔,可小狗的治疗费用清单就摆在那儿,该赔的总得赔。要是对方当时好好说话、态度客气点,谁还愿意多要她一分钱呢? 后来,男童的母亲又打了电话,让店家下午去协商。目前协商结果还没公布,不过相信费用不多,应该已经协商成功了。 有人提出疑问:“三轮车不是别人的吗?别人把三轮车放在店家外面,男童误启动撞了东西,怎么不找三轮车车主呢?” 视频里没提找三轮车车主的事,可能大家当时没往这方面想,直接找了男童的母亲。 当然,这件事里,三轮车车主到底有没有过错呢?把车放在那儿,其实本身没问题,也符合交通规则。但要说有问题,那就是车主没拔车钥匙,没做好防护,才让男童能误启动车子,撞向了前方。 要是这么说的话,三轮车车主还真可能有过错。那从法律角度来讲,该怎么认定这件事呢? 在这起事件里,涉及三方主体:三轮车车主、男童监护人、店家,我们分别来看看谁负责、谁有错。 三轮车车主:三轮车车主把车停在店家门外,没拔钥匙,导致三岁男童能轻易启动。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车主未妥善保管车辆,没拔钥匙,存在管理疏忽,与事故发生有一定因果关系,可能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男童监护人:三岁男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启动三轮车造成店家货物散落、小狗受伤。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男童监护人没有看好孩子,没尽到监护义务,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比如有小孩损坏他人财物,最终由监护人赔偿损失。 店家:店家在此事件中没有过错,是受害者,有权利要求侵权方赔偿货物损失和小狗的治疗费用。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店家无过错,无需担责,还可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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