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34岁女子觉得比自己小9岁的男友非常爱自己,想与对方结婚,因自己离过婚

律安说法 2025-09-12 17:21:36

河南漯河,34岁女子觉得比自己小9岁的男友非常爱自己,想与对方结婚,因自己离过婚、还得过白血病,遭到对方家人反对。而后,女子见男友表示可以奉子成婚,便怀孕,谁料,女子男友得知女子怀孕后,表示不想要孩子,第一时间离职,玩起了消失!女子彻底懵了! 据悉,34岁的陈女士离过婚,此前还得过白血病。虽然与男友相差9岁,但是与男友相处得很融洽。 因为男友说过,别说陈女士只有30多岁,就算40多岁也爱陈女士。 陈女士自以为找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便想与男友结婚。 陈女士的男友也同意离婚,但是陈女士男友的家人得知陈女士比男友大9岁,还离过婚、得过白血病后,却坚决不同意二人结婚。 后来,陈女士的男友表示可以奉子成婚,原因是其父母原本也相不中自己的姐夫,自己的姐姐最后怀孕后,父母也就同意了。 陈女士觉得这也是个办法,于是便与男友一起备孕。 可令陈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好不容易怀孕后,男友却表示不想要这个孩子。 陈女士懵了!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好,好不容易有个孩子,男友不想对自己负责,也要对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负责。 结果与男友理论过程中,男友不仅离职,还玩起了消失。 陈女士无奈之下求助记者。 采访中,陈女士表示自己是16年停的药。 记者咨询了医生,这么多年了,医生说可以正常生产,对孩子没什么影响。 记者随后试图向陈女士的男友了解情况,但其电话不接,家里也没人。 之后,记者又带着陈女士找到陈女士男友所在的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晚上回去男方家再看看,能帮助陈女士的一定会帮助陈女士。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诈骗是指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陈女士的男友虽然骗了陈女士,但是如果不是为了钱,并不属于诈骗。 其次,《民法典》第1002、1004条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第1186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情侣正常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因怀孕是双方的共同行为,基于公平原则,女方如果单方选择终止妊娠所产生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依法可以要求男方承担一半。 也就是说,如果陈女士选择不要孩子了,依法可以要求男友承担一部分妊娠所产生的医疗费。 再次,当然,陈女士也选择留下孩子。 而陈女士的男友最终如果不愿意与陈女士结婚,共同抚养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26条1款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陈女士依法可以要求男友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后,陈女士的案件令人唏嘘,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结婚不是儿戏,奉子成婚有风险!一定要慎之又慎!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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