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都敢碰?”江西,男子明知一女子已经结婚且还是一名军嫂,仍然撩拨对方并与对方

晨曦是微光 2025-08-18 12:03:28

“军嫂都敢碰?”江西,男子明知一女子已经结婚且还是一名军嫂,仍然撩拨对方并与对方同居、导致对方怀孕。对方担心被丈夫发现终止妊娠,哪曾想还是被丈夫察觉。对方丈夫没有惯着男子,直接报了警,男子最终悲剧了,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24年3月,女子程某与现役军人黎某登记结婚,成为一名光荣的军嫂。 怎料,男子王某明知道程某已经结婚且还是一名军嫂,仍然与程某暧昧不清,甚至多次跑到程某的租住地与程某同居。 2024年5月,王某陪同程某前往医院检查,结果发现程某怀孕。 程某怕了,担心被丈夫黎某发现选择终止妊娠,同时离开租住地。 不过,虽然如此,仍在网上与王某保持暧昧联系。 结果悲剧了,随后不久便被黎某无意看到了聊天记录。 想到自己长期在外保家卫国,不能回家,“后方”却被王某趁虚而入,黎某难以释怀,便报了警! 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国防法》第59条规定,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崇,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依照法律规定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刑法》第259条更是明确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接到黎某的报警后,警方很快将王某抓获。又查明王某明知程某已经结婚且还是现役军人配偶,仍然与程某同居且导致程某怀孕等事实后,警方以涉嫌破坏军婚罪将案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后同样认为应当以破坏军婚罪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遂对王某提起公诉。 而最终经法院审理,王某最终被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有人说!必须让军人无后顾之忧!王某是活该!判1年都算轻了! 还有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不光要追究第三者的责任,女方也要坐牢!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为何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 根据《刑法》第67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也就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以从轻处罚。 据悉法院之所以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正是考虑到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 2、程某构不构成犯罪?能否追究程某的刑事责任? 依照前述《刑法》第259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破坏军婚罪打击的对象系第三者。 程某的行为虽然同样有违公序良俗,令人不齿,但是并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而出轨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还有一种,即重婚!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过,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结婚既包括登记结婚,也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 具体到本案,程某可以成为重婚罪的犯罪主体,但只是与王某同居,并没有与王某领取结婚证或者以夫妻名义与王某同居生活,因而也不构成重婚罪。 3、程某虽然不涉嫌犯罪,但是并不是无责! 《民法典》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第1091条更是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具体到本案,程某虽然不涉嫌犯罪,但是如果不能取得丈夫黎某的原谅,将面临被离婚、赔偿的后果!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由于程某与黎某结婚时间较短,黎某在与程某离婚时,还可以视情况要求程某返还部分彩礼。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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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

长远

2
2025-08-18 16:48

判的太轻

牧羊半生

牧羊半生

2
2025-08-18 18:34

物理阉割

用户12xxx91

用户12xxx91

1
2025-08-18 16:58

交给军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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