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 “敲诈勒索” 起诉,即便不能够判刑,也要高额罚款,进行严惩! 这个建议像一把钥匙,捅开了积郁在公众心头多年的 “扶不扶” 心结。 这些年,“扶老人反被讹” 的新闻总像针一样扎着人心:江苏小伙扶起摔倒老人,被索赔 10 万;河南姑娘帮忙送医,却被指撞人,举证监控才洗清嫌疑…… 一次次反转背后,是 “做好事怕惹祸” 的集体焦虑,连幼儿园老师都在教孩子 “遇到老人摔倒别乱扶,先找大人”。 而李玫瑾的建议,恰恰对准了这根刺 —— 当善良被讹诈,法律该给撑腰的人一个明确的态度。 她的逻辑很清晰:不是要把老人一棍子打死,而是用规则划清边界。 “拿不出证据就索赔天价”,本质上是利用道德绑架谋利,这种行为一旦没有代价,就会像病毒一样侵蚀社会信任。 就像网友说的:“不是不敬老,是怕敬老成了被拿捏的软肋。” 高额罚款的意义,不在惩罚本身,而在传递一个信号:想靠 “讹扶” 发横财?行不通,还要付出代价。 网友的沸腾不是偶然。有人翻出多年前的 “彭宇案”,当时那句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的判决书台词,至今让人心有余悸。 这些年,类似案件里,总有老人家属抱着 “反正你没证据,闹大了总能讹点钱” 的心态纠缠... 而一些基层处理中,“和稀泥” 式的调解往往让扶人者吃哑巴亏。 李玫瑾的建议,恰恰戳中了这种 “模糊地带” 的弊端 —— 法律不能当 “老好人”,该明确的是非必须明确,该撑腰的善良必须撑腰。 有人说 “法官也有难处”,毕竟老人摔倒的瞬间常无监控,证据链容易断裂。 但网友的不满点也在这里:如果因为 “没证据” 就让扶人者承担举证责任,本质上是让善良者为 “可能的风险” 买单。 李玫瑾的建议,其实是在倒逼一种更清晰的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拿不出证据还漫天要价,就是越过了道德和法律的红线。这不是对老人苛刻,而是对 “碰瓷式讹诈” 的零容忍。 说到底,社会需要的不是 “该不该扶” 的纠结,而是 “扶了之后有保障” 的底气。 当法律能明确 “讹诈必受罚”,当监控能更多覆盖街角巷尾,当 “做好事不吃亏” 成为共识,或许有一天,孩子再遇到摔倒的老人,会下意识地伸出手,而不是犹豫着后退。
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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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0: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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