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讹出新高度!湖南长沙,一女子去饭店就餐,中间想要上厕所,可店里面没有,服务员让她到外面的公共厕所解决,不料,刚走出饭店,就因踩到水摔倒了,送医后被诊断为膝盖骨折,女子认为饭店应该赔偿自己,可店方认为在外面摔伤的,和他们没关系,网友:人无脸皮,百事可为! 2025年7月14日的湖南长沙,一家饭店的玻璃门前,陶女士的普通一夜被彻底撕裂。她刚和朋友在门内相谈甚欢,谁知迈出门的下一步,脚下的一滑竟让她重重倒地,左膝盖传来一阵剧痛。这一跤,不仅摔碎了她的髌骨,也摔出了一场责任归属的罗生门。 而这一切的争议焦点,都指向了门口那摊神秘的积水。事情的起因平淡无奇,陶女士在饭店用餐时想去洗手间,却发现这家店因规模所限,并未配备。服务员的回应也是业内常见操作:“里面没有,您去外面商场的公卫吧。” 就是这个不经意的指引,串起了一条关键的逻辑链:因为在饭店消费,才产生了如厕需求;又因为饭店设施缺失,才在服务员的明确指引下走出店门。这一连串的行为,把饭店和门外这起事故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 摔倒的代价远比想象中沉重。医院的诊断是左髌骨粉碎性骨折,这意味着她未来的行走能力将严重受损,甚至可能终身与拐杖为伴。更糟的是陶女士本就有心脏病史,这让本就复杂的手术风险陡增,高昂的治疗费更是压得整个家庭喘不过气。 身体的重创和经济的压力,让陶女士一家将矛头直指饭店。一场拉锯战随即展开。陶女士认为,她在消费期间,遵循服务员的指引外出才受的伤,整个过程理应视为饭店服务的延伸,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而饭店方的态度则颇为微妙,他们公开表示“不逃避责任”,却又反复强调“顾客是在店外摔的”,一切“等官方判定”。这种表态听着滴水不漏,实则把皮球踢给了法院,希望将自己从这起发生在“门外”的事故中撇清。 双方各执一词,律师的解读却为大众提供了一个更专业的视角:“店外≠无责”。这一判断颠覆了许多人“各扫门前雪”的传统认知。责任如何界定,核心在于两个问题。第一门口的积水从何而来?如果是饭店倾倒污水、洗菜水所致,那饭店存在直接过错,赔偿责任无可推卸。 第二退一步讲,即使积水是雨水等自然因素造成,饭店作为经营者,对其门口合理注意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清理、铺设防滑垫或设置警示牌的义务?法律的天平,需要用这些事实证据来校准。 网络舆论场也迅速分裂。一部分网友认为这就是“万事皆可讹”的又一案例,讽刺道:“以后出门摔了是不是先告地砖厂家?”“下雨天积水也算饭店的锅,那刮台风是不是得找气象局?”可是也有更多人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那摊积水的来源,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饭店确实因疏忽导致顾客受伤,赔钱天经地义。陶女士的遭遇也引发了不少共情:“以前摔了只怪自己倒霉,现在才知道还能告别人?”这背后,恰恰反映了普通人在维权时,时常被误解、被污名化的困境。 这起纠纷的走向,取决于对那摊积水身份的认定——它究竟是饭店疏忽埋下的“坑”,还是一个纯粹的意外?法律并非“薅羊毛”的工具,但它更不是让受害者“自认倒霉”的借口。 此案还引出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饭店为了节省成本不设厕所,并主动指引顾客到店外解决,这种行为本身,是否就意味着它需要为指引路线上发生的意外承担一份额外的责任? 答案或许是肯定的,当饭店因自身设施不足而主动将服务流程延伸至店外公共区域时,其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也应随之适度扩大。它不能只享受将顾客引流进店的利益,却对顾客因其服务不完善而必须踏上的“必经之路”上的明显风险视而不见。 这并非要求饭店保证顾客在整个商场内都安然无恙,而是在其明确指引的、紧邻店门口的区域内,至少应尽到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或许会为所有商家都上一课:省了设施的钱,可能就要承担风险的责。 信源链接::5192670692442217
讹人讹出新高度!湖南长沙,一女子去饭店就餐,中间想要上厕所,可店里面没有,服务员
文人学社
2025-08-02 15: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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