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想不明白,艾滋病这种病有什么高贵之处,要全社会为之保密?它是个绝症,也是个传染病,危害很大,但它却享有其他绝症和传染病没有的特权,被以隐私为由严格保密,这合理吗? 网友表示:艾滋病患者一旦被公开,传播速度肯定骤降,利国利民,为什么要捂着呢?保护130万的艾滋病人,14亿健康人怎么保护? 民众应有知情权,特别是准备结婚的另一方有知情权!如果造成了感染是否可以起诉医院和急控制机构?现在传播的这么快这么多,是否就是这个所谓的保密造成的? 作为一种可致命的传染病,患者的隐私权是否能够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 仅靠艾滋病患者自身的道德约束,可行吗? 谁能回答我这些疑问? 所以笔者认为,艾滋病不能再隐瞒不报,这是对全社会的不负责任,对艾滋病患者,应该公诸于世,设立隔离点,为艾滋病没立专业防护区,避免更多的人感染,不公开虽然保护了一部分人,而危害了更大的人群!以免到了将来不可收拾的地步! 对此,大家怎么看?
炸锅了!江苏、河南等地近期将艾滋病纳入强制婚检项目,并允许医院告知配偶,这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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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强大吃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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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丽建国的年份根本不是公元前37年
有人问为啥不防控艾滋?这是因为防不住艾滋了,已经放弃防控了。今年现在34个省存活的艾滋感染者占总人口比例已经高达1/900了,每900个人里有1个艾滋感染者,比例太高,只能放弃防控了。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健康的第1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