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家住22楼的15岁女孩与一成年小伙网恋,期间邀请对方来自己家,让对方通过消

唯一社 2025-07-24 12:04:36

河南,家住22楼的15岁女孩与一成年小伙网恋,期间邀请对方来自己家,让对方通过消防走廊翻越窗户进入自己家中。小伙因为害怕不敢,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反过来邀请女孩来自己家中,结果女孩翻窗出门赴约时,不幸坠亡。事后,女孩家属难以释怀向小伙与物业索赔54万余元。法院判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濮阳县法院) 近日,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15岁的女孩小花(化名)因家庭经济条件优越,早早辍学打工,随后通过网络认识了已成年的男子大壮(化名),两人发展为情侣并开始同居生活。 事情发生在2024年12月12日下午,小花邀请大壮到家中。期间,大壮提到家中有摄像头,建议通过消防走廊翻窗进入。由于小花家住在22楼,大壮担心高空危险,表示自己怕掉下去。尽管小花试图安抚他,称掉不下去,家里有三个卧室随意选择,但最终大壮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几天后的一晚,大壮主动联系小花,邀请她到自己家。小花答应后,下楼在小区门口等待,但迟迟未出现。大壮多次发短信催促,表达焦虑。最终,他在等待未果后,乘电梯上到小花家所在的22楼,几分钟后又离开。令人心碎的是,不久后,小花被发现从自家卧室坠楼身亡。 警方调查后确认,小花的坠楼属于意外事件,没有刑事责任,但家属难以释怀。他们认为,大壮作为成年人,明知小花未成年仍与其交往、引导她翻窗外出,存在明显过错。而且,小花坠楼地点在卧室与消防走廊之间,物业未设置警示标志或安全措施,存在管理疏漏,因而将大壮和物业告上法庭,要求承担主要责任。 在法庭上,大壮和物业都坚决否认责任。大壮辩称自己没有引导小花采取危险行为,也没有在事件中有过错。而物业则辩称:小区设计符合国家标准,门窗与消防走廊的距离、安全栏杆高度都符合法律规定,且已设置禁止高空抛物和攀爬的提示,物业无过错。物业还强调,小花已满15岁,具有一定的自我安全意识,坠楼纯属意外。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大壮作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交往存在道德瑕疵,但没有证据证明他在案发当晚引导或促使小花采取危险行为,也没有证据显示他在坠楼事件中存在过错。至于物业方面,房屋设计和安全措施均符合相关标准,没有证据显示物业有疏忽或管理瑕疵。法院指出,小花虽未成年人,但其对危险的认知应由其自身承担责任,且事件纯属意外,缺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了小花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对此案件,公众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成年人应对未成年人负有更多责任,大壮应承担部分责任;也有人觉得,物业的设计没有明显安全隐患,小花的坠楼更多是个人行为的结果。 这起案件让人深思,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会的保护下,应加强安全意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同时,物业和相关管理部门也应不断完善安全措施,守护每一个生命的安全。你怎么看?大壮和物业的责任到底应如何界定?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网恋 未成年人网恋

0 阅读:31
唯一社

唯一社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