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委屈!8岁男孩公园摆摊卖冰棍,竟被一路过大爷教训,反复驱逐,不仅如此,大爷还把男孩的冰棍及推车一起抢走,男孩只能委屈离开。看到视频的网友全都大呼,这老头咋这么牛?
据观象视频7月16日报道,暑假期间,不少人都选择在公园附近摆摊,一是为了赚点外快,二也是为了打发时间。
安徽某公园里这天来了一位年龄最小摊主,只有8岁。父母为了教育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零花钱,也为了培养孩子的沟通能力,这才让他出来摆摊。
8岁的小孩虽然年龄不大,但卖上东西来却很有一套,不一会,公园里的路人都被这个可爱的小孩吸引,男孩拖来的一车冰棍很快就卖的差不多了。
就在男孩高兴的时候,突然来了个别着红袖章的大爷站到摊前。大爷先是跟男孩说,这里不能摆摊,让他到别处去。小男孩也不懂,只能拖着车子想重新找个地方。
@芹姐说法
走了没多久,大爷又跟他说,快把车子拖走,你要再进来,我把你车子扣了!男孩听了很是委屈,自己明明已经挪地方了,怎么还被这样对待,况且,在公园里摆摊的也不止他一个人。
但小孩子没办法和大人辩驳,男孩只好离开,就在这时,这位大爷却直接上手开始抢他的车子,小孩哪是他的对手,大爷连车带货一起拖走了,嘴里振振有词,说是照规矩办事。
小男孩终于委屈的哭了出来。
一、8岁男孩在公园摆摊,是否真的违规?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各地地方性法规,未经批准在公园等公共场所摆摊属于违法行为,城管部门或公园管理方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处罚。
男孩仅8岁,是未成年人,其摆摊行为本质上是父母的教育活动。但法律上,经营活动的主体应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8岁男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摆摊行为应由父母代理或陪同。
二、男孩违规摆摊,大爷就有权驱逐?
别着“红袖章”可能表明大爷是公园管理员、保安或城管协管员。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城管执法需由正式执法人员执行,协管员只能辅助,无权单独执法或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大爷是正式执法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事件中,大爷仅口头命令“这里不能摆摊”,未出示证件或解释具体规定,程序上涉嫌违法。
如果公园规定禁止摆摊,大爷有权劝阻或要求离开,但必须文明执法。事件中,大爷先命令男孩到别处去,男孩配合挪动后,大爷又威胁扣车,这违反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条的“文明执法”原则。
三、大爷有权扣留男孩的推车吗?
冰棍和推车是男孩的合法财产,受《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保护。大爷无权擅自没收或扣押。即使执法,也必须遵循程序。
男孩仅8岁,大爷的粗暴行为导致男孩哭死,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该法强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恐吓或暴力。
如果大爷是个人行为,父母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