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脸都不要了!”广州,一女主播拖欠房租8天,期间房东多次催缴无果,气的扣除1.3万押金,并且把女子行李全部扔出门,女子却控诉自己贴身内衣被男房东碰了,太“生理不适”,要追责到底!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就因为我欠了8天的房租,擅自将我的所有衣物从房间里扔出,甚至连押金都不退给我!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可恶!”女子小杨(化名)对着房东愤怒的说道!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小杨今年2月租下这套月租6800元的公寓,按“押二付一”支付了13600元押金,合同约定每月23号交租。到了6月,小杨手头周转不开,未能按时付款。她并非有意赖账,而是主动联系房东周先生,希望宽限15天,并提议用押金抵扣半月房租,或由自己转租来减少双方损失。 可房东的态度却异常强硬,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他一口回绝了小杨的请求,要求想宽限就必须先交15天的房租;至于转租,更是开出了一套令人望而却步的“组合拳”:不仅要再交一个月房租,还得额外支付转租费和中介费。双方沟通随即陷入僵局。 从6月24号起,房东的催租信息和电话便未曾停歇。身在广西工作的小杨无法立刻赶回,双方一直僵持。直到6月30日晚,房东发来最后通牒,威胁再不交钱就要清空房屋。谁知第二天下午,房东的微信通知就到了:“你都拖了7天了,按合同,房子我们收回来,押金不退,东西我们清走。” 小杨还没来得及回应,房东周先生(化名)已经带着另一个男人,直接闯进了她的房间。他们将小杨的所有物品胡乱打包,甚至有一袋直接扔在了门外。 7月6日,当小杨赶回广州,看到屋内狼藉一片时,彻底崩溃了。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那些被两个陌生男人经手翻动过的内衣裤和记录着身体状况的病历单。想到这些贴身私物被如此对待,那种被侵犯的感觉,让她极度委屈和愤怒。“我13600元的押金在那,就算抵扣房租也绰绰有余,他们怎么能用这种办法?”她当天便报了警,决心起诉房东,不仅要讨回押金,也要为自己被侵犯的隐私和尊严讨个说法。 另一边的房东周先生,却也觉得自己满腹委屈。他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不过是按合同办事,“合同写明了,中途退租,押金不退。”他认为小杨违约在先,自己催了多次对方都置之不理,房子空置造成的损失也需要他自己承担。至于侵犯隐私的指控,他更是强硬回怼:“她欠我半个多月房租,我没让她赔损失就不错了!” 这起纠纷在网上迅速发酵,网友的看法也泾渭分明。许多人站在小杨这边,认为房东的行为突破了底线:“欠租归欠租,但私闯民宅、乱动私人物品,尤其是内衣病历,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是人格侮辱。”“押金足以覆盖欠租,房东这么做,目的就是想黑掉押金。” 不过,也有人支持房东,认为契约精神至上:“签了合同就得认,按时交租是基本义务,租客自己违约了,有什么好抱怨的?”甚至有声音认为小杨“矫情”,因为她疑似小网红的身份,还引出了一些“姐姐我帮你交房租”的跑偏评论。 网友的争论可以五花八门,但法律的界限却相当清晰。律师明确指出,房东的理,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即便租客违约,房东也无权采取这种“自力救济”。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客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其室内财产受法律保护。房东若要收回房屋,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而不能私自闯入、清空物品。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更严重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说到底,房东需要为他的越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小杨的遭遇,其实是无数年轻租客的共同困境,高昂的押金门槛、合同里防不胜防的“霸王条款”、维权时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都让本应是避风港的出租屋,充满了不安全感。 难道晚交几天房租,就等于放弃了所有权利吗?这场风波敲响了警钟,它拷问的不仅是房东的个人品行,更是整个租赁市场的监管机制。法律需要更清晰地划定房东维权的边界,平衡房东的财产权与租客的居住权、人格权。 我们的租赁市场,到底该走向何方?当野蛮的“自力救济”挑战法律的尊严,监管部门是否应更积极地介入?而如果有一天,你也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是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还是会像小杨一样,硬刚到底? 那么,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
近期几天在广州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一名黑人和一名国内的男子发生了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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