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顺,已婚女医生与男同事于车内发生关系,而后并未即刻报警。三十余日后,男同事再次于女医生宿舍与之发生关系。事后,女医生报警称遭强迫。然而,男同事却拿出三段录音,坚称女医生系自愿。一审认定无罪,但检察院提出抗诉并发回重审时却又改判了。 湖南永顺,一个偏僻却不乏人情纷扰的小镇。在当地某卫生院工作的曹医生,今年36岁,已婚育子,丈夫常年外地工作。 她平时待人温和,医术也不错,是卫生院的中坚力量。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却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 那是一个闷热的初夏傍晚,卫生院的男同事罗某主动提出:“曹医生,最近你看上去情绪不太好,要不要去山上走走透透气?” 曹医生犹豫片刻,点了点头。她确实心烦——孩子上学的事、丈夫又好几周没联系、还有院里那些绕不开的人事纷争。 两人驾车前往城郊山上一处僻静的休息平台。空气清新,夜色温柔,本是一场普通的放松之旅。可就是在车里,气氛悄然改变。 罗某一边说着“你太累了,要学会依靠人”,一边靠近曹医生。她本能地闪躲,却在一阵劝说中松了口气。 那一夜,在车内,两人发生了关系。 就在第二天,曹医生果断将罗某的电话、微信、QQ等一切联系方式拉黑。她心里非常清楚,这不是感情,这是一次错误。 她有家庭,有儿子,还有职责,她不能也不愿再继续这个错下去。 可罗某不依不饶。在接下来的35天时间里,他不断更换号码尝试联系曹医生,甚至守在她下班的路口。她每次都冷冷回避。 “我不想再和你有任何联系!”她在一次偶然碰面时,严厉地说。 而与此同时,卫生院内开始流言四起。有人低声议论:“你知道罗医生和曹医生的事吗?听说那天晚上……” 曹医生感到压力越来越大。她曾试图向身边几位信任的朋友和同事求助。她向院长黄某提到:“我被骚扰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黄某有些惊讶,却没有给出实质性的帮助,只劝她“冷处理”。她还向副院长陈某和好友周某提到此事,希望能有人为她说句话,可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 就在这个风口浪尖的第三十余日深夜,罗某突然出现在了曹医生的单人宿舍楼下。 他说要“当面道歉”,曹医生起初坚拒,但罗某情绪激动,说出了很多威胁意味的话,比如“你把我拉黑、把我一脚踢开,我就真的什么都不顾了!” 在一次极度紧张与情绪失控的对峙中,两人再次发生了关系。 地板上散落着四张百元大钞——是罗某留下的。据曹医生事后描述:“他丢下钱,说‘这总算值了’。”曹医生羞辱、恐惧、愤怒交织,几近崩溃。 令人诧异的是,当晚值班的院长黄某和副院长陈某正好来找她,撞见罗某离开。 他们在目睹曹医生情绪失控、衣衫凌乱的状态后,试图安慰她,并询问情况。令人震惊的是,罗某竟在二人面前承认:“她死活不让我走,我是硬来的。” 这句话成为了此案关键的证言之一。 曹医生当夜报了警,情绪极其不稳定。在派出所内,她颤抖地控诉:“他强迫我……我说了不要,我说了你别碰我……” 警方随即展开刑事立案调查,将罗某刑拘。调查过程中,罗某递交了三段与曹医生的录音,他坚称:一切都是你情我愿。录音中确实听不到明显的挣扎或哭喊。 然而,一审法院在综合证据后判定——证据存疑,罗某无罪。法院认为,两人系熟人关系,录音中无明显抗拒行为,难以确认“违背妇女意志”。 这个结果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不仅曹医生本人情绪崩溃,连许多女性同事都心生寒意:“难道只因为她没有尖叫,就认定她自愿?” 检察机关对此提出抗诉。案子被发回重审。 重审庭上,检方的态度坚定:“判断是否违背意志,不能仅凭反抗强烈与否。在熟人强奸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因恐惧、羞耻或社会压力而不敢激烈反抗。” 更重要的是,法院采信了曹医生当晚报警后的第一口供、目击者陈述,以及罗某在案发当晚对院领导的“强迫”言论。 最终,重审法院认定: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那日,曹医生静静地站在法庭走廊,仿佛卸下了一块千斤重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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