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好不容易逮住一辆婚车,就高歌唱喜歌一曲,想讨点生活费,结果激动之处,手

重瓦下庆 2025-04-21 14:59:01

吉林,男子好不容易逮住一辆婚车,就高歌唱喜歌一曲,想讨点生活费,结果激动之处,手碰到劳斯莱斯的小金人,他竟然一手掰掉,后来被告知,维修得30万,男子吓得双腿发软了,连连哀求道:“我错了,别说了,我错了。”

4月21日的报道。当时,男子看到婚车就要经过他所在的路段了,他马上窜出路中间,他清了清嗓子,开始高歌一曲。

他唱的是喜歌,歌声一响,大家看向他,只见迎面来的,是一辆非常漂亮的婚车。

一看对方开来的婚车是一辆好车,男子唱得更加起劲了,他自然不肯放过这一次机会,他心里早就想了100遍,只要拦住这辆婚车,他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

他在那里又唱又跳的,婚车开来,也知道过不去了,只好停下来。

看车停了,男子更激动了,他就围那辆车,在那里又唱又跳的,显得特别激动。

但婚车里的人却不淡定了,他们似乎知道这一次是逃不过了,如果不递个一两包烟,不给个一两百块,男子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他们本想看男子有什么花招,却不料后面发生的一幕,让大家脸色都变了。

只见男子围着婚车又唱又跳,手舞足蹈的,好像结婚的人是他一样,还东摸摸西摸摸,让大家都慌了。

后来大家看到他的手直接放在小金人上,车上的人吓了一大跳,赶紧下车。

可一切为时已晚了,男子竟然将这个小金人给掰下来了。

这吓的开婚车的人脸色大变,就大声地指责道:“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你知道他值多少钱吗,你赶紧离我们远一点。”

男子一开始还不知道自己闯了祸,还觉得对方太凶了,他心里在想:不就是一个小金人,一个小装饰嘛,至于那么小气吗?

开婚车的人看到男子不知好歹,还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这才骂道:“这维修下来得30万了,你赔得起吗?”

男子这才慌了,他只知道这辆车很漂亮,可不知道,这辆车那么值钱。

他可赔不起这30万呀,他就是没钱,才会唱喜歌拦婚车讨喜,要点钱的,现在看到对方要他赔30万,他哪里有钱赔,他只好连连在那里恳求道:“我错了,别说了,我错了。”

看着男子说我错了,大家还是很气愤,其实大家知道,他并不是真的知道自己错了,而是害怕了,害怕真的要赔这30万,如果他知道错了,就不会拦婚车讨钱了。

其实在大家心里,大家觉得这就是个惯犯,经常拦婚车强行讨要喜钱,就是好吃懒做,想不劳而获,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毕竟老实本分的人,他是做不出这样的事来的,他只会实实在在的站在前面唱首歌,能讨多少喜钱就讨多少喜钱,他动手动脚,就是想顺手牵羊,不料这一次惹了大祸,这才知道害怕了。

那么如何认定男子的行为呢?

1、如果男子以拦婚车讨喜钱为生,他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强拿硬要,这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强拿硬要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这些人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打着讨喜钱的名义,让新人不得不给钱。

2、这个小金人价值30万左右,男子掰了他,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维修费已经达到了30万左右,男子的行为早就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他是一个惯犯,那么他的行为是很恶劣的,应当受到严惩。

3、男子在这件事情当中是有过错的,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男子的行为导致婚车受损,那么婚车修理的费用是多少,男子就应当赔偿多少,没钱赔不是理由。

那么你认为男子应当赔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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