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了明确的“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3月31日发布的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高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规范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件好事,以往报告里经常有各种形容词,最终实施推广过程中,无法有效执行,因为“标准规范”太模糊。现在这个“好房子”的标准终于出来了,算是件“清爽”的事。当然,之前建造的各种年底的老楼达不到这个标准,也不一定就不是“好房子”,毕竟在建造房子的年代,综合生活条件还远远不及现在,对环境、采光、空调等设施的要求差异也很大。不可能让所有房子都一个标准,但是从现在画条线,今后建造“好房子”,起码大家知道应该是什么样了。 其实有一些自建或者民宿等房子的建造,应该可以适当放宽条件,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有适当的变化,有时“一刀切”的好处是非常清晰、易于执行,问题是有时会伤及无辜,因此这个“好”的标准已经有了,那么实施过程中,是否一定要建“好房子”,还是建自己用的“一般房子”,也许可以有个缓冲的空间?
终于有了明确的“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3月31日发布的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
弘诚评你好的
2025-04-01 10: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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