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女子遭遇家暴时夺过锄头砸伤了丈夫。事后,对方坚称是自己撞伤的,而女子却坚持

重瓦下庆 2025-03-22 18:25:53

吉林,女子遭遇家暴时夺过锄头砸伤了丈夫。事后,对方坚称是自己撞伤的,而女子却坚持要自首,说:“只要能摆脱丈夫,哪怕自己受罚也愿意。”最后,法院判决女子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素材来源于:潮新闻 李某和王某结婚20多年了,她没有获得过王某的关心和照顾,反而在这些年当中一直遭受着对方的家暴。

她无时无刻不想逃离这个家庭,但是看在孩子的份上,她还是一直坚持了下来。 不过现在孩子已经长大了,她也有了新的想法:是不是真的该寻求新的生活道路了呢? 正在她思想发生转变的时候,王某当天晚上又喝醉了酒,回来找她的麻烦。在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争吵当中,王某又跑去拿起锄头砸向她。 李某自从有了新的想法后,就不再委曲求全了。以前她任由王某打骂不还手,而现在她心中的怒火突然爆发,想把之前受到的委屈全部发泄出来,于是直接夺过了锄头,砸向了王某。 此时,王某已经血流不止,李某的手上也沾满了血,她以为王某不行了,自己犯大事了,于是赶紧跑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说自己伤人了。 民警接到报案后,赶紧带着李某返回家中,查看王某的情况。这时才发现对方虽然受了伤,但并没有生命危险,酒也醒得差不多了。王某说只是自己不小心撞伤的,和李某没有关系。 王某是想用这样的方式保住李某,不让她受到处罚,不过李某并没有领情,而是坚称自己就是用锄头砸伤王某的,要求法律严惩自己。 大家在场都看傻眼了,心想:咋回事啊?李某这是傻了吗?如果按照她的说法,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呀! 可是李某镇定自若地说:“我不怕,这20年的婚姻,让自己也伤透了。如果能够摆脱王某,无论怎样的判罚结果我都愿意。” 这时大家才看出了李某的心声,知道她对王某已经不抱希望了,宁愿走上一条不归路,也不愿意给王某一次赎罪的机会。 随后,李某被刑事拘留。不过,在民警的调查中发现,王某对她实施侵害的时候,李某出于自保进行了反击,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周围的邻居得知情况后也赶紧出来为李某证实,说他们经常看到和听到王某殴打她,确有其事。当天晚上也听到两人的争吵声,还听到王某恶语相向,说要打李某。 结合所有的证据,都能指向一个事实,那就是当时是王某首先拿起锄头砸向李某,李某出于自保,在情急之下夺下锄头反击王某。 最后,法院认定李某是正当防卫,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当庭无罪释放。 李某获得了这样的消息,也如释重负,但是她也表明自此之后,她和王某路归路,桥归桥,隐忍了这20年,已经到头了,她不会再给王某任何原谅的机会。 而王某终究也为这20年的暴行付出了代价,那个为他生儿育女的女人已离他而去,从此,他也将孤独终老,生活在一辈子的愧疚当中。

1、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李某长期遭受王某家暴,事发当晚王某醉酒后持锄头殴打她,其生命安全正面临严重的不法侵害。

李某夺过锄头反击,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侵害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2、《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9条指出,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

李某长期遭受家暴,事发时王某醉酒持锄头攻击,李某在极度恐惧与紧迫状态下反抗,从各个判断因素来看,她的防卫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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