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官网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苏银罚决字〔2025〕1号),披露了江苏大丰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2月25日,公示期为三年。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大丰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9日,控股股东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如图!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官网、新浪财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官网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苏银罚决字〔2025
洋洋拍事
2025-03-10 1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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