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允许部分非农业户口居民把户口迁回农村,“回村建房”了? 中央一号文再次明确城镇居民不能去农村购买农地和宅基地。这其实是老生常谈的事情了,我国从来没有允许这么做过,只不过私下里有人偷偷这么干。 那么出生时是农村户口、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后转为非农业户口,能不能将户口重新迁回农村,享受申请宅基地、分配集体收益、“回村建房”等权益呢? 某地方官媒近期发布一篇题为《事关“回村建房”,新规5月1日起施行》的文章,其中提到原农村户口因上学、服役、务工等原因把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除公务员外,家里仍有房屋或土地的,经村集体同意,可将户口重新迁入农村,与其他村民同样享受相关权益。 如果内容属实,那么部分出生时是农村户口的城镇居民是能“回村建房”的,只不过要把户口先迁回去。 该篇文章援引的法律依据是2025年5月1日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18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法律确实是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条文也没错,但我觉得很难得出已经把户口迁入城镇了,之后能迁回农村的结论。 该法律是今年实施的,而法律向来是没有追溯力的,也就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换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后因就学、服役等原因迁走户口的可能不会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实施前已经迁走的,是不是丧失农村户身份了存在争议。 不考虑溯及力的问题,纯看新法条文。只是提到了不因部分事项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可没有涉及户口迁回农村的相关事项。能不能迁,具体怎么迁,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都没有讲到。 “回村建房”的那篇文章仅凭新法律的第18条便得出了哪怕已经变成城镇居民了,还可以把户口迁回农村,在我看来存在过度解读政策的嫌疑,或者说是对法律进行了扩大解释。 我觉得立法机关应该发话,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明确问题的答案,免得大家凭自己的意志胡乱猜测。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关注、点赞@王五说说看,您的支持是对原创最好的鼓励!
5月1日起,允许部分非农业户口居民把户口迁回农村,“回村建房”了? 中央一号文
王五说说看吧
2025-02-26 19: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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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八年当兵出来的能迁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