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怀孕5个月,在一公司做电商主播,月入3万,在直播时,突然被一设备灯砸到头,诊断为脑震荡,住院花了1.5万,女子受伤后无法工作,找到公司,希望续签合同,给她交社保,公司经理称:我们只是合作关系,缴不了社保,也无法做主是否续签。
王女士形象较好,口才也好,她在一家公司做电商主播,直播卖美妆产品,月入3万左右,这一行她也干了好几年了。
2025年1月19号这天下午4点28分左右,王女士正在直播,热情洋溢的介绍着直播内容。
突然,直播间的灯突然掉下滑落下来,直接砸在王女士的头部、脸部还有肩膀处。
当时,王女士被砸懵了,事后她说,那时候一瞬间没有了知觉,没有了感觉。
而直播间的灯是自然滑落的,王女士猜测可能是上面的零件不固定,或者松动了。
当天的直播视频将这一刻都录了下来。
被砸后,当晚王女士去了医院检查,没有外伤,因为她已经怀孕5个月了,医生建议她多休息。
当天晚上,王女士觉得头晕、恶心伴随着耳鸣,还一阵一阵的做噩梦,折腾的她整个人都没有精神。
第二天,医院给出诊断,王女士为脑症荡,腰部挫伤,妊娠状态,建议休息2周。
而公司的经理表示,当晚她加了王女士的微信,直到第二天才通过,她和王女士沟通了,问了她的身体情况,还安排了后续的医疗,可王女士表示可以自己搞定。
原来,王女士有顾虑,她怀孕5个月了,有的检查不能随便做,她就找了一家私立医院调理。
事情发生后,王女士说,当初怀孕后,丈夫说换一个好点的居住环境,就租了一个月租金七八千左右的房子。
但是,她被砸了之后,暂时没法工作了,而公司那头也没有明确说明要不要继续续签合同,所以,她现在没有了经济来源,医药开销已经支付了大约有1.5万。
王女士表示,当时公司说给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自己的病情当时没有确定,也不知道后续医疗是什么情况,所以,公司这样的做法也是不太负责任的表现。
因此,她希望公司可以给个正面回应。
王女士之前和公司签订了“经纪合同”内容为:公司每月支付王女士税前推广服务费27000元,佣金服务费0.3%,合作期限从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17日。
王女士认为,自己签的是经纪合同,但是,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公司应该负起责任来。
不过,对于王女士的要求,公司经理表示,王女士希望公司给她交社保,但是,我们确实只是合作关系,我们缴不了社保。
王女士的丈夫质问对方:你们作为主体跟她签合同,你们不给她协商扣费,为什么要通过其他公司,这是什么操作?
经理表示,具体打款,我这边不涉及。
此事中,王女士和公司签订的“经纪合同”在性质上可能不被视为标准的劳动合同,从法律角度来看,该合同可能不构成劳动关系。
因此,经理才说只是合作关系。
也就是说,王女士和公司签订的“经纪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她作为传统意义上“员工”的身份认定。
由于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公司通常没义务给她提供社保。
另外,王女士与公司签订的是经纪合同,而非劳动合同,这也就意味着她可能无法直接享受工伤保险等保护。
不过,王女士被砸受伤,也可以基于民法典的侵权责任,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王女士是在工作时间,被直播设备给砸伤的,她如果能证明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过失,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但公司方表示,有专业人员负责维修、维护工作的,不存在部件、螺丝松动这个问题的。
所以,王女士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直播录像,直播设备存在零件松动,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
然而,当王女士和丈夫找公司协商时,对方的表态让他们有些难以接受。
公司经理表示,王女士之前身体没有养好,公司根据她身体情况,后续等她身体稳定了,再来谈这个事情。
同时,经理还表示,她不能代替项目负责人做主,签或不签续签合同。
最终,双方没有谈妥。
而公司经理说,希望王女士提出具体诉求,包括赔偿、医药费,她可以和公司反映。
但王女士坚持要求公司领导层面出来协商这件事。
双方意见不合,决定在找个时间沟通。
大家怎么看呢?
信源:1818黄金眼—202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