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是狗!北京,男子因犯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其父母失望透顶,将男子赶出家门。走

爱波尚克 2025-02-18 16:26:12

外甥是狗!北京,男子因犯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其父母失望透顶,将男子赶出家门。走投无路之下,男子投奔了自己的舅舅。为了报答舅舅的恩情,男子竟从偷的钱里面拿出18000元送给舅舅,还谎称是自己打工挣的。舅舅当时被感动的哭了,岂料还没过多久,民警就找上了门!   (来源:湖北综合)

据悉,男子樊某从小就不爱学习,长大后因为没有正经工作,竟开始盗窃他人财物。

可是樊某经过两次“改造”后,却依旧不思悔改。对此,樊某的父母失望透顶,一气之下将樊某赶出家门。

身无分文的樊某为了生活下去,只能干起了“老本行”。

他经过一处停车场时,随机挑选了一辆“幸运车辆”,将车门打开后,盗走车内的5万元现金。

与此同时,樊某的舅舅得知外甥被赶出家门,不忍心外甥在外吃苦,于是将樊某叫到家里生活。

樊某对此感动不已,一激动,从自己偷来的钱中,拿出18000元给了舅舅。

刚开始舅舅不要,可是樊某很坚持,并谎称这笔钱是自己辛苦打工挣的。

舅舅感动的眼泪差点流了出来,便将这钱给收了起来。

岂料,还没过多久,民警就找上了门,并以涉嫌盗窃,再次将樊某带走了。舅舅见状,直接傻了眼。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樊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等待樊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2.樊某曾有过盗窃的前科,即便是归还所非法得利,也无法获得减刑机会了。

退赃款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这是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若能积极退赃,表明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一定的认识和悔改,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得到从宽处理。

可是《刑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樊某是在五年内再犯的,就构成累犯,应该从重处罚。

3.樊某“孝敬”舅舅的18000元,舅舅也应该全额归还。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具体到本案,樊某交给舅舅的1.8万元,是违法所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该及时退赔。

4.那么舅舅是否构成犯罪呢?

本案中,舅舅虽然未参与犯罪活动,但是接受了樊某的赃款。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樊某谎称这笔钱是自己打工所得,也就是说,舅舅对此事并不知情,所以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

0 阅读:89
爱波尚克

爱波尚克

每天给大家分享精彩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