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很佩服写小说的人。 我在头条上认识写过小说的朋友,严格说起来有三位。分别是@丫儿忽必烈 @天涯上官 @风中的承诺 专业且有成就的是丫儿,她已经在网文圈站稳了脚跟,那是我非常向往的一个圈子,比海天盛筵还令我神往。 虽然她从来不推茬自己写的小说,但机缘巧合下,我还是看过她写的一部,她自谦那部小说写的并不成熟。 我觉得她太谦虚了,那部不成熟的小说,也超越了我所见过的绝大部分,严格说来是99%的小说。 写小说,需要极强的文字功底,极高的自律能力,极强的想象力,要有敏锐的观察力,要有持续的学习和创新能力,还要有丰富的情感和生活阅历。 我觉得如果不是靠它谋生,如果不是出于极度的热爱,那简直就不是人干的事情。 所以我虽然时常有这个想法,又自己亲手把它扼杀在萌芽之中,我情愿冒着37度的高温去工地搬砖。 所以朋友@风中的承诺 说他用39天写了近三十万字的小说以后,我的内心是震惊的。当我知道这还是他在繁忙的工作以后写的,并且他只有初中的学历的时候。 我由震惊升级到了由衷的佩服。 在我心中,哪怕他写的没有丫儿好,也是能跟丫儿肩的大神。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 因为时间关系,我只粗略看过他写的那本小说《风中的邂逅》。 严格说来,与其说是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自传,是一个关于他和媳妇年轻时的浪漫爱情故事! 没有起承转合,没有跌宕起伏,没有爽点,没有伏笔,更不是爽文。只有一只笔,淡淡地途述,很真诚,很流畅,不夸张,不做作,文笔比我想象中的要好。 除了佩服,我还会有一些感动。因为@风中的承诺 是我见过的一位头条朋友,他是生意人,人品很好,在灯红酒绿的商场中,一直恪守自己对爱情的承诺,对媳妇的承诺。 宁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当今社会物欲横流,诱惑无处不在的大环境下,有能力而又愿意抵制诱惑的人,更加珍贵。 所以我哪怕自己写的东西也没几个人看,还是要冒着被人见笑的风险,给朋友们推荐一下他发表在番茄上的小说:《邂逅在秋天》。 文笔不像是一个初中没念完的人写的,很真诚,有属于那个年代特有的印记,一笔一划都透着纯和美。 我会抽时间去看完,也希望有喜欢的朋友去看,不为别的,就为这种认真的态度,还有每个人曾经经历过的美好感情!
一直以来,我都很佩服写小说的人。 我在头条上认识写过小说的朋友,严格
江州司马青衫俱湿
2025-02-15 22: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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