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惠州市公安局又发出关于征求《惠州市公安局关于在惠城中心区实施摩托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优化交通组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惠州市公安局起草了《惠州市公安局关于在惠城中心区实施摩托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详见附件)。根据《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月12日。也就是还有一个月时间,新一轮禁摩又开始了。 之所以说是新一轮,是因为惠州市区其实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开始禁摩了。 老惠州人都记得,惠城中心区早在2009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交通限行措施,限制摩托车在部分区域行驶。 然后到2013年4月1日起,惠州市区扩大了摩托车限行范围,将惠城中心区三环路以内区域纳入限行范围。 当时限行的还包括大货车、营运大巴车及装载危险物品车辆。 也就是三环路是大货车、大巴车及危险车辆和摩托车的绕城线路,不允许驶入三环路以内。 现在,三环路的各个路口还可以看到上述禁行标志。 而且,似乎当时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在上述限行范围内,对区域内的持有摩托车实行特殊政策,即限行政策有一个例外,即2003年8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的惠城区三环路以内户籍居民的摩托车除外,以行驶证登记的时间、地址为准。 区域外牌证齐全的摩托车在市区三环路以外(含三环路)区域道路可以正常行驶。但不得进入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道路行驶。 也就是从此后区域内不再准上牌新的摩托车,其实就是等旧的摩托报废后,区域内能行驶的摩托车就越来越少。 不过,这个政策我现在找不到原件了,不知道自己记忆是否准确。 不过,其实后来惠州市区禁摩似乎也不太严格,随着电动车的大量上市,很多与电动车相似的女装摩托车照样在限行范围内行驶。而且还有一些摩的跑进市区中心区。 当然,以前那样庞大的“摩的”规模在市区不太容易见得到了。 现在新的惠州禁摩政策再次出笼,其实对前面的宽松执法的一次再强调、再纠正。 按新公布的政策,惠城区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以下区域行驶:三环东路、三环南路、金榜路、金恺大道、惠城区与仲恺区分界线、惠新大道、三环西路、三环北路合围以内区域(上述路段可过境通行)。 同时,为城市提供基础服务的城市管理、抢险救灾、邮政快递等保障行业的摩托车经备案登记后,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交警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和现场查处等方式,依法查处,具体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200元并记1分。 本通告施行后,有效期5年。《惠州市公安局关于惠城中心区道路交通限行通告》(惠市公通字﹝2013﹞34号)同时废止。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湖南长沙,一男子酒后刚准备睡觉,小区物业要求他挪车,男子
【5评论】【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