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毁容案:恋爱破碎后的疯狂报复

大嘴巴说故事 2025-02-11 17:51:36

1993年12月8日晚9点30分左右,北京市北太平庄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女子称在中国政法大学南墙外马路,一男青年开吉普车撞倒姑娘后,泼硫酸致其毁容,随后驾车逃离。好心群众将被毁容昏死的22岁姑娘仇芳送往积水潭医院。警方勘察现场,发现轮胎印、血迹、硫酸痕迹,还找到试剂瓶、扣子和白线手套。经走访得知,仇芳是冶金部建筑研究院新技术公司工人,当晚她上完课回家途中遇袭。警方迅速调查仇芳人际关系,锁定嫌疑人刘洪启,并于凌晨两点在海淀区学院路43号住宅楼将其逮捕。 刘洪启,30岁,辽宁籍贯,是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某所防腐厂工人。他初中毕业就进厂工作,文化程度不高,胸无大志,虽家庭条件不错,却因自身问题多次恋爱失败,还曾因骚扰前女友被拘留15天。1992年年底,20岁出头的仇芳进入防腐厂做临时工,刘洪启对其一见钟情,展开猛烈追求,仇芳答应先交往,二人确立恋爱关系。 随着交往深入,仇芳发现刘洪启浅薄、缺乏追求,与自己有志向、积极进取的性格和生活态度不符,加上家人反对,仇芳准备分手。刘洪启却认为是仇芳家人蛊惑,多次纠缠求芳及其家人。1993年3月,他到仇芳家,遭仇芳母亲明确拒绝。此后,刘洪启不断骚扰,仇芳躲着他,他就在上班路上拦截。1993年夏天,他每周去仇芳家闹事,搅得全家不得安宁,仇芳家人找其领导反映,他却变本加厉,踹门、辱骂。 1993年8月4日,刘洪启持雷管、炸药逼迫仇芳签订“非彼此终身不嫁娶”的协议,仇芳无奈写下字条,事后将刘洪启的字条交给领导并撕碎,对他更加冷淡。刘洪启心生恶念,于国庆前夕以工作为由,从工厂实验室获取硫酸和硝酸,混合装在试管。12月8日下午,他在仇芳上课的学校质问,遭仇芳拒绝后,开车跟踪,在政法大学南墙外马路撞倒仇芳,泼硫酸毁其容。 仇芳面部严重烧伤、鼻骨骨折、右眼视力受损、右耳坏死、多处烧伤,身心遭受巨大创伤。审讯中,刘洪启毫无悔意,疯狂叫嚣。最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犯故意伤害罪,手段特别残忍,致人重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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