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妻子病逝已经10天,男子整理她的遗物时,突然,亡妻的手机响了,把他吓了一跳,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我们见个面吧!”男子一惊,难道妻子外面有人了?他告诉男人,妻子和他见不了面了,对方竟然要卡号,说给打20万,男子决定一探究竟。
房旭东来到约定的十字路口,远远的看到一个西装革履,正在打电话的男子,心想应该就是他。 男子看着挺拔俊朗,文质彬彬,一看就是个体面人。 自己和他相形见拙,如果妻子移情别恋于他,确实情有可原。 说起妻子柳湘媛,房旭东就悲从心来,今天是她病逝的第11天。
房旭东和柳湘媛是大学同学,初见倾心,两情相悦,毕业没分手反而修成了正果。 柳湘媛毕业后走上了三尺讲台,传道授业解惑。而房旭东进入了一家公司,做起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事业安稳后,两人结束了5年爱情长跑,开始了谈婚论嫁,结为夫妻。 婚后,夫妻俩琴瑟和鸣,凤凰于飞,可谓神仙眷侣,女儿的出生,让甜蜜的两人世界,变成幸福的三口之家,真是羡煞旁人。 这一天,一家三口准备去郊游,没想到出发前,柳湘媛突然捂着肚子,疼得直冒汗。
心疼的房旭东赶紧拉着妻子往医院跑,没想到诊断结果晴天霹雳,妻子竟然被确诊为胃癌晚期。 后来,房旭东才得知,妻子胃疼很久了,可她因为带的是毕业班,学习紧任务重,一直拖延到现在,错过了最佳医治时机。 从发病到病逝,也就半年时间,看着风姿卓越的妻子,被病痛折磨的形销骨立,再到香消玉殒,房旭东仿佛被扒了一层皮。 他的世界彻底碎裂,如果不是还有年幼的女儿,他都没办法重振精神,开始新的生活。
柳湘媛去世的第十天,在颓废中无法自拔的房旭东,决定承担起父亲的责任,不再沉沦和痛苦,一定把女儿长大成人,给亡妻一个交代。 于是,他不想睹物思人,开始整理妻子的遗物,每一件妻子穿过的衣服,用过的物品,仿佛都带着她的体温,残留着她的痕迹,很快,往事扑面而来,房旭东再度泪湿眼眶。
突然,妻子手机响了,显示是一个没有备注的陌生号码,她去世后,他还开着她的手机,随时充电。 甚至,他用妻子手机,往自己手机打电话,看到备注的“老婆”两个字,他多么希望这通电话,真的是妻子打来的。 他接起电话,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磁性而诚恳:“我们见一面吧我期待这天很久了!” 房旭东心里咯噔一下,难道妻子在外面有人了?而自己被蒙在鼓里?
他按耐住狂跳的心,尽量让语气平静:“你好,我是柳湘媛的丈夫,我妻子和你见不了面了,你是哪位?” 男子说他叫王程,见不了面也没关系,让房旭东给他一个卡号,他给转20万。 一个陌生男人给妻子打来电话见面,还给转钱,竟然还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太匪夷所思了,他一定要一探究竟,于是,和王程约了见面的时间。
可万万没想到,王程一开口,解开了房旭东内心的谜团。 原来,柳湘媛一直在资助王程读书,他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攒了三年的钱,决定偿还柳湘媛的资助费并报答她的恩情。 房旭东如释重负,心里对妻子除了想念,还生出敬仰之情。 这件事,柳湘媛一直没跟房旭东说,可他一点都不怪她,王程这样知恩图报的人值得帮助。 房旭东谢绝了王程的20万,告诉他,他能学有所成,柳湘媛地下有知也会倍感欣慰,让他用这笔钱。去帮需要帮的人,把爱传承下去。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资助他人读书是借款还是赠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柳湘媛决定资助王程读书那一刻起,她就没想着他会回报自己,完全是出于善意,不希望他因为没钱而中断学业,毁掉大好前程。所以,她资助的钱属于赠予而非借贷。
2、做慈善不应该有盈利性质,也不可以被勉强,应该完全出自自愿。 《慈善法》第四条,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所以,柳湘媛资助王程,不是看好他前途无量,而进行的一笔投资,而是品德高尚,心存善念,出于自愿,想帮这个年轻人登顶高峰,改变他的命运。 所以,他们是一种双向奔赴,这笔钱,王程可以不还。但如果他执意要给,表达自己的感恩之心,房旭东作为柳湘媛的妻子,也受之无愧。
3、做慈善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慈善法》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与人为善,功德无量。 那些经常做出善良行为的人家,他们的子孙后代,将会享受到无尽的吉祥福分;相反,那些总是犯错或作恶的人家,他们的后代则会遇到不断的灾难和不幸。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