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还有另外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与他人同居罪跟强奸罪一样,都是非常狭隘的。
强奸罪是男性违背女性意愿。
女人违背男性,女人违背女人,男人违背男人,都不算。
“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一方是同性恋,婚后跟同性朋友同居,反而不构成与他人同居。
哈哈哈,有意思的吧?
更有意思的是刑法的重婚
除了注册结婚情形外,还有以夫妻名义生活。
夫妻名义是一个法律属于,不是你理解的oxox。
如果对外宣称是室友,或表哥表妹,是不是没有问题了?
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