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十几万元转错账对方称没钱还
根据法考的观点,本案的前同事成立盗窃罪,对象是银行的现金。
开门见山,直接上案例:
【案例1】老蔡在520这天欲给自己妻子发520元的红包,结果却误转账到了完全无关的A女的手机上。A女发现后,从自动取款机上将现金取走。本案中,不考虑数额,A女成立盗窃罪。
理由在于:他人误转账的钱依然是主人的占有物而非遗忘物,故行为人发现自己的卡上凭空多了很多余额并占为己有,属于对他人占有物的占有,成立盗窃罪。
【案例2】老蔡在520这天欲给A女发520元的红包,结果却发了52000元,老蔡后悔,索要多付的钱款(52000—520),A女拒不返还。本案中,A女成立侵占罪,对象是老蔡的遗忘物。
理由在于:对侵占罪对象之一的“遗忘物”应作扩大解释。他人因为认识错误而交付的金钱、邮局误投的邮件、河流中的漂流物、楼上飘落的衣物等,只要他人没有放弃所有权,均属于遗忘物,对方对遗忘物的占有成立侵占罪。
【案例3】520这天,老蔡在微信群给A女发了520元的红包,并注意查收。A一时没有看到。微信群里的B看到该红包,迅速将该红包抢走。本案中,不考虑数额,B成立盗窃罪。
理由在于:当老蔡在微信群给A发红包并之后,即使A没有注意到,该红包依然是A的占有物,此为观念上的占有。B明知是A的红包还依然占有,不考虑数额,成立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