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换做是你,你会救吗?80多岁的老李,突然得了脑溢血,病情危急。老李有三个儿子,大儿子阿强和三儿子阿明都觉得父亲年纪已大,手术风险太高,而且即使救过来,也可能瘫痪在床,成为家里的负担。所以,他们都主张放弃治疗。但二儿子阿勇却坚持要救父亲,他东拼西凑,交了5万元抢救费。然而,术后4天,医院又催费了,阿勇已经囊中羞涩。他无奈之下,只能下跪恳求大哥阿强出钱,却没想到阿强一口回绝:当时让你不要救,你非得要救,我可不想为了救他人财两空。
(来源:临沂综合广播)
老李,一辈子勤勤恳恳,把三个儿子拉扯大不容易。如今老了,却遭此大难。那天,老李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阿强和阿明赶到医院,一听医生说要手术,而且风险不小,心里就犯了嘀咕。
“爸都80多了,这手术要是做不好,人没了不说,钱也花了,咱们家可经不起这折腾啊。”阿强皱着眉头说。
阿明也附和道:是,哥,我看还是算了吧,让爸安详地走吧。
阿勇一听就急了:你们怎么能这么说呢?爸把我们养大,现在他有难了,我们怎么能见死不救?
阿强瞪了阿勇一眼说:你懂什么?这手术不是小数目,万一救不回来,咱们家就得背债。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阿勇咬咬牙:我不管,我就是要救爸。你们不出钱,我出!
说着,阿勇就跑去交了5万元的抢救费。手术很顺利,老李被推进了重症监护室。可是,这钱花得就像流水一样,没几天,医院又催费了。
阿勇愁眉苦脸地坐在医院走廊上,手里捏着那张催费单,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一样砰砰直跳。他实在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去找阿强。
阿勇低着头说:哥,医院又催费了,我实在没钱了。
阿强一脸不耐烦:我不是跟你说了吗?这病治不好,你别再浪费钱了。
阿勇急了:哥,你怎么能这么狠心呢?爸可是我们的亲爸!
阿强冷哼一声:亲爸怎么了?亲爸也不能让我们家倾家荡产!你当时非要救,现在好了,钱没了,人也不一定能救活。
阿勇一听这话,眼眶就红了。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哭着说:哥,我求你了,你再出点钱吧。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爸就这么走了。
阿强却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阿勇一个人在地上跪着。阿勇心里五味杂陈,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好。
他想起小时候,爸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他们兄弟三个。现在爸有难了,他们却为了钱争得面红耳赤。
阿勇突然想起了一句话:百善孝为先。他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放弃。他擦干眼泪,站起身来,决定再去找阿明试试。
阿明见到阿勇,也是一脸无奈:二哥,不是我不想出钱,是我实在没钱。我家里还有孩子要养,房贷要还。
这时候,一个护士走了过来,轻声对阿勇说:你别太难过了,我们医院也见过很多这样的情况。有时候,亲情在金钱面前真的很脆弱。
作为子女,在父母面临生命危机时,我们到底应该如何抉择?
是选择放弃治疗,让父母安详地离去,还是倾尽所有,为父母争取一线生机呢?
一、《民法典》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
《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一条款强调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生活上的照料,也包括在父母生病时的医疗救助。
在本案中,老李作为80多岁的老人,显然已经缺乏劳动能力,且因脑溢血住院,生活困难。
因此,他有权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包括医疗费用。
阿强和阿明以父亲年纪大、手术风险高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民法典》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
二、家风建设与家庭成员间的互助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提出: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这一条款强调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家庭成员间的互助义务。
在本案中,老二阿勇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不惜下跪恳求兄弟出钱救助父亲,体现了敬老爱幼的家庭美德。
而阿强和阿明的行为,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家庭和睦、互相帮助的原则。
他们虽然考虑到了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生活负担,但忽视了作为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和家庭成员间的互助责任。
在本案中,老二阿勇坚持要救父亲,而老大阿强和老三阿明则主张放弃治疗。这反映了个人决策与家庭决策之间的冲突。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考虑到家庭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也要尊重每个家庭成员的意见和感受。
按照常理,三个儿子应该共同承担父亲的医疗费用。具体分担比例,可能会根据每个儿子的经济状况、赡养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在金钱面前,亲情似乎变得不堪一击。这起事件让我们更加珍惜身边的亲人,明白了孝道的重要性。无论结果如何,都应该尽自己所能去关爱和照顾身边的亲人,因为亲情是无价的。(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用户18xxx77
这个年龄就别救了,人财两空的